2011年广东省国土资源厅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笔试成绩已公布,根据有关规定,我厅决定于近期开展对入围考生的资格复审工作,现将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格复审时间
2011年5月9日上午9:00~12:00,下午14:15~16:00。
二、资格复审对象
各招考职位按照笔试成绩1:3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其中具有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博士以上学位的人员直接参加资格复审),具体名单见附表。未能按时参加资格复审人员将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三、资格复审地点
1、报考省地质环境监测总站、省矿产资源储量评审中心和省国土资源测绘院的考生,到广东省地图院会议室参加资格复审。
2、报考省土地调查规划院、省土地开发储备局、省国土资源技术中心和省国土资源档案馆的考生,到广东省国土资源技术中心会议室参加资格复审。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环市东路468号大院(广东工业大学北门往东200米,或动物园南门往西约500米过马路,可搭乘地铁在动物园南门站下车步行)
四、资格复审提供资料(原件及复印件)
1.应届毕业生持准考证、内地居民身份证、户口本、学生证、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或暂缓就业协议书)和本人近期免冠小一寸彩色照片2张参加资格复审。其中,属暂缓就业毕业生的,持准考证、内地居民身份证、户口本、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暂缓就业协议书参加资格复审。如为港澳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并有我驻外使领馆开具的证明材料。
2.社会人员持准考证、内地居民身份证,户口本、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工作经历证明(劳动合同及社保清单等)和本人近期免冠小一寸彩色照片2张参加资格复审。如为港澳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并有我驻外使领馆开具的证明材料。
3.报考具有会计师或中共党员、各类中高级职称、各类专业工程师资格职位的人员需提供相关的档案材料或资格证书,报考职位需要相关工作经验的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五、其他
由于资格复审地点位于市区,无停车位提供,建议参加资格复审人员搭乘公共交通工具前往。资格复审结束后,面试时间及相关安排另行通知。
广东省国土资源厅人事处
二〇一一年四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