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南雄市邓坊镇钾盐勘查探矿权出让公告
为促进矿产资源勘查开采,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自然资源部组织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实施广东省南雄市邓坊镇钾盐勘查探矿权挂牌出让,交易机构为韶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探矿权基本情况:
(一)出让探矿权名称:广东省南雄市邓坊镇钾盐勘查。
(二)勘查矿种:钾盐。
(三)首设出让期限:5年,从勘查许可证有效期开始之日起算。
(四)出让探矿权面积、拐点坐标、挂牌出让起始价等基本情况(见下表)。
探矿权出让区块基本情况表
(五)本次挂牌出让标的不包括土地使用权和其他物权。
二、出让组织基本信息
(一)出让人: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资源部
(二)交易机构:韶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三)交易机构地址:韶关市武江区西联镇韶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三、竞买资格及要求、竞买资格确认和竞买申请
(一)竞买资格及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有效存续的企、事业法人(同一法定代表人注册的多家公司或母子等公司,只能由其中一家公司申请参加竞买同一宗探矿权);外商及港澳台商投资勘查的,还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法》。
2.未被列入全国矿业权人勘查开采信息公示系统中的“严重违法名单”;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惩戒对象”、“重点关注名单”、“安全生产领域失信生产经营单位”;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并提供无失信行为承诺书。
3.不接受联合体竞买。
(二)时间安排
1.出让公告时间:2021年11月15日至2021年12月13日
2.网上报名时间:2021年12月14日8时至2021年12月27日12时
3.网上挂牌时间(网上报价时间):2021年12月14日 8时至2021年12月29日10时
4.限时竞价时间:2021年12月29日10时起
(三)竞买资格确认
1.竞买人可在韶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索取资料,亦可直接登陆到韶关市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网址:http://portal.ythpt.sg.gov.cn/gtzyjygcxx/)下载。
2.竞买人须先行携带相关有效证件、资料前往韶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号楼办事大厅申请办理CA数字证书。只有办理了CA数字证书的竞买人,才能登录交易系统参与网上交易活动。
3.竞买人应在报名截止前登录韶关市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请使用360浏览器(极速模式),登录网址:http://portal.ythpt.sg.gov.cn/gtzyjygcxx/),在用户登录窗口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登录成功后,点击“自然资源交易系统”进入自然资源交易系统(以下简称“交易系统”),按交易系统的要求完成申请报名手续。
4.竞买人网上报名时应按照交易系统提示申请报名。有意竞买人必须保证在交易系统填写资料的真实性,并保证书面申请材料与在交易系统填写材料一致。
5.交易系统确认有意竞买人提交的信息后,自动授予有意竞买人竞价资格。
四、竞价规则
(一)本次探矿权网上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设起始价,不设底价,竞价增幅不低于10万元。
(二)获得竞价资格的竞买人按要求参与网上竞价。
1.如获得竞价资格的竞买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网上竞价的,视作自动放弃竞买的权利。
2.获得竞价资格的竞买人必须使用CA数字证书直接登录韶关市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http://portal.ythpt.sg.gov.cn/gtzyjygcxx/),在用户登录窗口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登录成功后,点击“自然资源交易系统”进行网上竞价。
3.网上竞价期间,获得竞价资格的竞买人的出价有效与否,由交易系统自行判断。请获得竞价资格的竞买人自行做好准备,及时检查所使用的计算机设备,若获得竞价资格的竞买人计算机设备遭遇网络安全事故(包括黑客攻击、病毒入侵等)、网络堵塞和系统硬件故障等导致不能正常登录交易系统进行网上报价、限时竞价的,后果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三)挂牌竞价:登陆韶关市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http://portal.ythpt.sg.gov.cn/gtzyjygcxx/),进入交易系统报价页面按要求报价;交易系统确认报价后,自动更新网上交易价格,并继续接受新的有效报价,新报价在起始价或原报价的基础上不低于增价幅度。交易截止时(以交易系统的时间为准),按价高者得的原则自动确定竞得人。
注:竞买人进入交易大厅后,页面显示“现场时间”、“网上挂牌开始时间”、“网上挂牌截止时间”等,显示的时间均以服务器的时间为准。
(四)限时竞价:在交易截止前5分钟内,仍有竞买人提出新的更高有效报价的,系统自动进入限时竞价程序。
限时竞价是以各竞买人的最新有效报价时间为起始时间,交易系统限时在5分钟内接受竞买人的新报价,每接受一次新的有效报价,交易系统将限时竞价截止时间顺延5分钟,如在限时5分钟内无人再报价,交易系统将以最后的有效报价确定为最高报价,其报价者确定为竞得人,同时停止接受报价。
(五)网上报价期限截止,交易系统根据下列条件确定网上交易是否成交并在相关信息栏中显示交易结果,或者转入网上限时竞价程序:
1.在交易期限内只有一个竞买人报价,其报价不低于起始价的为竞得人;
2.在交易期限内(包括限时竞价)有两个或以上竞买人报价的,报价最高者为竞得人;
3.在网上竞价期限内,无人应价或者竞买人的报价低于起始价的,网上交易活动终止。
五、网上交易、竞得资格确认及合同签订
(一)本次挂牌出让通过韶关市矿业权交易系统(网址:https://ythpt.sg.gov.cn)进行。竞买人必须先行办理CA数字证书,才能登陆系统参加网上交易活动。
(二)本次网上挂牌出让不接受邮寄、电话、传真、电子邮件及口头竞买申请。
(三)本次矿业权网上交易在网上交易系统全封闭进行,实行资格审核后置。竞买人网上申请时应按照系统提示上传申请资料。竞买人对网上上传及填写资料的真实性负责。
(四)如竞得人存在不符合公告的资格要求、申请资料造假等情形,自然资源部将取消竞得人的竞得资格,相应的矿业权网上挂牌出让不成交。
(五)网上报价不可撤回。
(六)网上交易结束后,竞得人于2个工作日内持竞买申请时上传的纸质文档及公告要求提交的相关原件资料递交到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将对上述材料进行审核,并将审核结果通知竞得人。
(七)竞得人应在接到竞得资格确认通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韶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签订《成交确认书》,成交结果在规定网站公示10个工作日。成交结果公示期间无异议的,竞得人在公示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与自然资源部签订《探矿权出让合同》,广东省自然资源厅依据出让合同开具缴款通知书。
(八)出让收益不包含竞得人在办理探矿权登记手续及地质勘查活动中按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缴纳的其他费用。
六、出让收益的确定及缴纳
(一)本次矿业权出让收益按探矿权阶段出让收益和采矿权阶段出让收益分别缴纳。
其中,探矿权阶段出让收益按照本次挂牌形成的成交价确定,竞得人签订合同后,需一次性缴纳;发现钾盐资源并转为采矿权后应按出让收益率缴纳钾盐采矿权阶段出让收益,采矿权阶段出让收益=矿产品年度销售收入×出让收益率(3%)。开发利用其他矿产资源的(油气除外),按照有关规定缴纳出让收益。
(二)竞得人须在收到广东省自然资源厅的缴款通知书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按缴款通知要求缴纳探矿权出让收益。未按期缴纳从滞纳之日起每日加收千分之二的滞纳金。
七、办理探矿权登记
竞得人按照《探矿权出让合同》约定缴纳矿业权出让收益后,凭探矿权申请登记书、出让收益缴款凭证向自然资源部申请办理探矿权登记。
八、注意事项及风险提示
(一)矿产资源勘查具有高风险、高投入的特点。出让人提供的相关地质资料,仅包含出让区块范围内已汇交至部、省两级地质资料馆藏机构的地质资料,仅供参考。这些资料中的描述不构成出让人对区块的勘查前景、资源品质等出具的保证。
(二)竞买人应详尽了解本次出让探矿权勘查区块现状、所涉及土地、林权等问题以及公告所列条件,需到实地考查的,可自行前往;提交竞买申请视同对本公告内容及有关条件无异议并全面接受。
(三)竞买人为外商投资企业的,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法》及相关规定。
(四)出让探矿权范围内存在多条输变电线路及多台配电变压器,在勘查开发过程中需做好避让保护。
(五)出让探矿权范围涉及二级国家级公益林和地方重点公益林。竞得人在探矿过程中应尽量避让上述林地,减少对生态环境的影响。按《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批管理办法》(国家林业局令第35号)规定,勘查成果达到大中型矿山,可以使用Ⅱ级及其以下保护林地;其他工矿项目,可以使用Ⅲ级及以下保护林地。确需占用林地,应按规定办理占用林地手续。
(六)出让探矿权范围与永久基本农田范围重叠。竞得人需遵守《自然资源部 农业农村部关于加强和改进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工作的通知》(自然资规〔2019〕1号)有关规定。需临时使用土地的,应依法办理临时用地审批手续,按照临时使用土地约定的用途使用,不得修建永久性建(构)筑物,使用期满后必须及时复垦并回复原状。后期转为采矿权,地面设施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的,要符合占用永久基本农田重大建设项目用地要求,并履行相关用地手续。
(七)竞得人在进行勘查开采时,应按照安全生产、生态环境保护、爆破作业、取水、水土保持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办理相应许可和手续等。在勘查开采过程中应遵守重要公路、铁路、城市规划区等相关规定,并按要求施工。
(八)本次挂牌出让的探矿权到期后可申请延续,每次延续时间为5年。探矿权申请延续登记时应扣减首设勘查许可证载明面积的25%(已提交资源量的范围除外)。
(九)竞得人在领取勘查许可证后90日内,需按规定编制勘查实施方案报自然资源部。
(十)竞买人应遵循“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参与本次探矿权出让竞买,对所提交的文件和其他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对违反公共资源交易法律法规,违背诚实信用原则的竞买人,将按照《印发<关于对公共资源领域严重失信主体开展联合惩戒备忘录>的通知》(发改规〔2018〕457号)的规定,对相关失信企业和失信个人实施联合惩戒。
九、挂牌公告发布媒体
(一)自然资源部网站(http://www.mnr.gov.cn/);
(二)广东省自然资源厅门户网站(https://nr.gd.gov.cn/);
(三)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东省)(http://ggzyjy.gd.gov.cn/);
(四)韶关市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http://portal.ythpt.sg.gov.cn/)。
十、联系方式
交易机构名称:韶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广东省韶关市武江区西联镇韶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服务咨询电话:0751-8379655
网上交易系统技术支持电话:0751-8379657、8379629
十一、监督投诉电话
自然资源部:010-66558272
广东省自然资源厅:(020)38866801,38818961
韶关市自然资源局:(0751)8777328
自然资源部
2021年1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