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第一次全国地理国情普查公报解读
根据国务院统一部署,广东省第一次全国地理国情普查全面完成了工作任务。2017年10月31日,《广东省第一次全国地理国情普查公报》正式发布。有关情况如下:
一、普查概况
地理国情主要是指地表自然和人文地理要素的空间分布、特征及其相互关系,是基本国情的重要组成部分。地理国情普查是一项重大的国情国力调查,是全面获取地理国情信息的重要手段,是掌握地表自然、生态以及人类活动基本情况的基础性工作。为全面掌握我国地理国情现状,满足经济社会发展和生态文明建设的需要,国务院于2013年2月28日启动了第一次全国地理国情普查工作。这是一项重大国情国力调查,是了解国情、把握国势、制定国策的基础性工作。
2013年11月21日,广东省人民政府全面启动地理国情普查工作。全省3000余人直接参与,经过3年多共同努力,我省完成了普查数据采集、标准时点核准、数据库及信息系统建设、数据统计分析、图件图集制作等工作,首次全面查清我省17.76万平方千米普查范围内各类地理国情要素的现状和空间分布特征,共获取由10个一级类、58个二级类和138个三级类共1094万个图斑构成的全覆盖、无缝隙、高精度、多要素的海量地理国情数据,掌握了我省地理国情“家底”,取得了报告、数据、信息系统、图件图集以及地理国情专题性监测等五大类成果,2017年5月19日通过中国科学院龚健雅院士为组长的专家组验收,实现了预期目标。
二、公报情况
编制过程 广东省第一次全国地理国情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统一部署和有关要求,按照“择重点、受关注、可公布”的原则,全面系统分析和梳理全省普查成果,编制公报,经国务院第一次全国地理国情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广东省人民政府批准,由省国土资源厅、省统计局联合发布。
主要框架 文字、表格和图件。包括全省地理国情要素分类一级类面积、构成比以及从地区、海拔、坡度和地貌类型四个维度来统计重要地理国情信息的面积占比。其中地区划分为粤东、粤西、粤北及珠三角地区,划分依据源自《中共广东省委、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促进粤东西北地区振兴发展的决定》(粤发〔2013〕9号)等文件。
主要内容 第一部分为总体情况,主要介绍了普查的范围、对象、内容、方法、过程以及全省地理国情现状、自然地理空间分布情况和人文地理要素空间分布情况。第二部分为重点内容,主要包括地形地貌、植被覆盖、水域、荒漠与裸露地、铁路与道路、房屋建筑(区)、构筑物与人工堆掘地等重要地理国情要素的类型、面积、长度、构成比以及按地区、海拔、坡度、地貌类型四个维度表现有关分布状况与特征。
普查对象 全省所辖陆域(陆域指由民政部门提供并正式确认的法定省界与国家海岛(礁)测绘专项工程提供的陆海分界线所形成的封闭区域)及有居民海岛共177574.52平方千米范围内的地表自然和人文地理要素。
普查内容 一是自然地理要素的基本情况,包括地形地貌、植被覆盖、水域、荒漠与裸露地等的类别、位置、范围、面积等地理信息及其空间分布状况;二是人文地理要素的基本情况,包括与人类活动密切相关的铁路与道路、居民地与设施、地理单元等的类别、位置、范围、面积等地理信息及其空间分布现状。
普查成果 一是全面系统,普查范围涉及全省所辖陆域及有居民海岛,在查清自然和人文地理要素空间分布状况的基础上,系统分析要素之间的相互关系;二是客观真实,遵循“自然优先”和“所见即所得”的原则,采用“室内高精度遥感影像判读+人工野外实地核查”的方式,获取了一套不受管理属性等因素影响,对地表现状如实表达的客观、独立的数据;三是精细准确,采用优于0.5米分辨率遥感影像作为数据源,精确表达了地理国情;四是质量可靠,全面实行专业技术人员和质量检查人员培训考核与持证上岗制度,建立“两级检查、一级验收、首件验证、过程抽查、验前预检、验后复核”的全过程质量控制体系。
普查标准时点 采用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和1985国家高程基准,以2015年6月30日为标准时点。
主要数据 《公报》的主要数据来源于普查成果。对自然和人文地理要素等地理国情信息进行了数量、面积、长度、占比等内容进行统计分析和汇总梳理。
由于受到分类体系、采集指标、要素定义、采集原则、技术方法、数据现势性等多方面因素的影响,公报有关数据与交通、水利、农业、林业等行业部门数据的统计口径不同。
公报附图 通过地图的形式将公报的数据予以展示,实现了地理空间直观反映普查成果,并按照国家有关公开地图内容表示规定通过地图审核,符合公开展示的规定。
公报特色 公报面向全社会公开发布,从地理空间角度展现我省地理国情要素的分布状况和特征,便于公众了解我省地理国情“家底”。突出地理省情,体现我省特色,将地理国情信息采用图文并茂、数表搭配的形式予以发布,内容丰富,直观易读。
公报发布链接:https://nr.gd.gov.cn/xwdtnew/zwdt/content/post_273230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