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国土资源厅 广东省财政厅关于2017年度国土资源保护与治理专项资金地质灾害、地勘基金、基础测绘方向明细安排计划的公示
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东省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试行办法的通知(2016年8月修订)》(粤府〔2016〕86号),以及国土资源保护与治理专项资金各相关用途的资金管理办法规定,省国土资源厅会同省财政厅拟定了2017年度国土资源保护与治理省级财政专项资金(地质灾害防治资金用途、地质勘查基金用途、基础测绘工作专项用途)等共3个用途的明细安排计划,资金总额22000万元。具体如下:
- 地质灾害防治资金用途20000万元。按照因素法(分配因素包括地质灾害现状、地质灾害防治经费投入、工作绩效和地方财力水平)和项目法(按重点项目下达预算)相结合的方式分配。
- 地质勘查基金用途1200万元。按竞争性评审进行分配,由省地质局、核工业地质局、有色金属地质局申报我省7片国家级整装勘查区及找矿潜力大且近期能出成果的其它勘查区块的探矿权具体项目,经省国土资源厅会省财政厅组织专家评审,根据评审结果确定。
- 基础测绘工作专项资金用途800万元。由省国土资源厅根据其厅属各测绘单位的职责和工作任务编制资金分配计划,报省财政厅按程序审核后下达实施。
现将各项资金明细安排计划予以公示(详见附件)。公示期自2017年3月27日至4月2日,共7天。在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径向省国土资源厅和省财政厅反映。
省国土资源厅联系人:
杨 华,电话:38817927 传真:020-38803046
1、地质灾害防治资金用途
张进洁,电话:87018130 传真:020-38802894
2、地质勘查基金用途
张文银,电话:38818937 传真:020-87018025
3、基础测绘工作专项用途
温善强,电话:38817637 传真:020-38802942
通讯地址:广州市体育东路160号 邮政编码:510620
省财政厅联系人:
王 樱,电话:83170877
附件:1.2017年国土资源保护与治理省级财政专项资金地质灾害防治资金用途明细安排计划表
2.2017年国土资源保护与治理省级财政专项资金地质勘查基金用途明细安排计划表
3.2017年国土资源保护与治理省级财政专项资金基础测绘工作专项用途明细安排计划表
广东省国土资源厅 广东省财政厅
2017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