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转发广东陆河抽水蓄能电站项目用地批复的函

时间:2023-02-23 17:15:15 来源:本网 文号: 【字体: 【打印】

汕尾市人民政府:

  《汕尾市陆河县人民政府关于审批广东陆河抽水蓄能电站项目土地征收的请示》(陆河府〔2022〕36号)收悉。该项目业经我省人民政府批准农用地和未利用地转用、国务院批准土地征收。现将《自然资源部关于广东陆河抽水蓄能电站项目用地土地征收的批复》(自然资函〔2023〕90号)转发给你市,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自然资源部关于广东陆河抽水蓄能电站项目用地土地征收的批复(自然资函〔2023〕90号)





          广东省自然资源厅

      2023年2月21日


附件下载:附件:自然资源部关于广东陆河抽水蓄能电站项目用地土地征收的批复(自然资函〔2023〕90号).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