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广东省海域和无居民海岛使用论证评审专家库及其管理工作的通知
沿海各地级以上市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及厅属各有关单位:
为规范海域和无居民海岛使用论证报告评审工作,我厅已将“广东省海域使用论证报告评审及专家管理系统”和“广东省无居民海岛使用项目评审专家库”进行整合,统一建立广东省海域和无居民海岛使用论证评审及专家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系统”)。为做好以上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自通知下发之日起,我省各级自然资源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的海域和无居民海岛使用论证报告评审,以及围填海竣工验收,须通过系统抽取专家并按系统要求进行管理。
二、为体现“三公原则”,确保评审质量,我厅将增加系统专家库专家数量及遴选范围,面向全国邀请专家入库。请各市、各单位依照《广东省海域和无居民海岛使用论证评审专家库入库方法》(附件1)要求,按每一专业类别向我厅推荐不少于2名的专家。已自建专家库的,请将情况报我厅,我厅审核后将符合条件的专家纳入系统。以上事项请于5月16日前报我厅。
三、我厅将不定期组织对各地评审活动进行抽查。
联 系 人:徐瑞琦
联系电话:020-83629331
传 真:020-83629331
地 址: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体育东路160号广东省自然资源厅
邮 编:510620
附件:1.广东省海域和无居民海岛使用论证评审专家库入库方法
2.海域和无居民海岛使用论证评审专家库专家自荐表
3.海域和无居民海岛使用论证评审专家库专家推荐表
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办公室
2019年5月6日
附件1 广东省海域和无居民海岛使用论证评审专家库入库方法.doc
附件2 海域和无居民海岛使用论证评审专家库专家自荐表.doc
附件3 海域和无居民海岛使用论证评审专家库专家推荐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