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换发土地使用权招标拍卖员岗位证书的通知
广东省国土资源厅
文件
广东省人事厅
粤国土资发[2006]101号
各地级以上市国土资源局:
省国土资源厅和省人事厅于2003年联合颁发的“土地使用权招标拍卖员岗位证书”有效期即将届满,为了使土地使用权招标拍卖工作能够顺利进行,省国土资源厅和省人事厅决定对已取得《土地使用权招标拍卖员岗位证书》的土地使用权招标拍卖员进行换证培训,经培训后给予换发岗位证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内容
土地管理和土地使用权招标拍卖的政策、法规,特别是新的政策、规定;土地使用权招标拍卖实务等。
二、换证要求
需要换证的人员须向市、县国土资源局申请,并填写《换发土地使用权招标拍卖员岗位证书申请表》,由市、县国土资源局提出审核意见。经审核同意的,须参加省国土资源厅和省人事厅联合组织的换证培训。因工作岗位变动不再从事土地招标拍卖或国土资源管理相关工作的,原则上不再予以换发新的岗位证书。没有参加换证培训的,不予换发岗位证书。领取新岗位证书时须交回旧岗位证书。
三、培训和换证具体事务由省地价评估中心办理,具体事项由省地价评估中心另行通知。请各地级以上市国土资源局汇总需换证人员的名单于5月上旬送省地价评估中心。
省地价评估中心联系方式:
地址:广州市环市东路468号,邮编:510075
联系人:肖婷,电话:87607052,传真:87752493
2006-4-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