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对惠阳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建设用地规模置换方案(沙田镇、新圩镇)的批复

时间 : 2021-05-10 09:21:18 来源 : 本网 文号 : 【字体: 【打印】

惠州市自然资源局:

  《关于上报审批<惠阳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建设用地规模置换方案(沙田镇、新圩镇)>的请示》(惠市自然资〔2021〕33号)收悉。根据《广东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管理规定》(粤府办〔2013〕3号)、《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做好近期国土空间规划有关工作的通知》(粤自然资发〔2021〕2号)和《广东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管理规定>、<广东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改管理规定>相关配套文件的通知》(粤国土资规划发〔2013〕83号),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惠州市惠阳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建设用地规模置换方案(沙田镇、新圩镇),请你局严格按该方案进行城乡建设用地规模和交通水利用地及其他建设用地规模的置换。

  二、本方案拟将惠阳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划定的6.1434公顷交通水利用地及其他建设用地规模置换为城乡建设用地规模,调入地块原划定为交通水利用地及其他建设用地规模,位于惠阳区新圩镇、沙田镇,现状为农用地2.9427公顷(其中耕地(含可调整地类)0.2034公顷)、建设用地2.7340公顷、未利用地0.4667公顷。为实现建设用地规模平衡,相应调出15个地块共6.1434公顷城乡建设用地规模,调出地块位于惠阳区镇隆镇,现状为农用地4.8588公顷(其中耕地(含可调整地类)2.4400公顷)、未利用地1.2846公顷。

  三、请你局按照有关要求在本批复下发30个工作日内做好公告工作,并同步更新市、县级规划数据库,确保省、市、县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数据库一致。

  附件:惠阳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建设用地规模置换方案(沙田镇、新圩镇)涉及地块基本情况表

  广东省自然资源厅

2021年5月6日


附件下载:附件:惠阳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建设用地.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