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对韶关南雄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预留规模落实方案(雄信高速公路留用地项目)的批复

时间 : 2019-05-14 16:32:41 来源 : 本网 文号 : 粤自然资规划改复〔2019〕60号 【字体: 【打印】

附件:韶关南雄市城乡建设用地规模落实方案涉及地块基本情况表韶关市自然资源局:

  《关于上报<南雄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预留规模落实方案>(雄信高速公路留用地项目)的请示》(韶自然资字〔219〕163号)及相关材料收悉。经审查,批复如下:

  一、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全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工作方案的通知》(粤府函〔2015〕45号),原则同意韶关南雄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预留规模落实方案(雄信高速公路留用地项目),请你市严格按该方案落实预留规模。

  二、雄信高速公路留用地项目符合《关于加快推进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工作的通知》(粤国土资规划发〔2017〕59号)中规定的预留建设用地规模使用范围。项目拟使用预留建设用地规模42.3880公顷,位于韶关南雄市雄州街道莲塘村、郊区村、河南村,珠玑镇长迳村、珠玑村、新村村,南亩镇南亩村,现状为农用地42.2565公顷(其中耕地10.2653公顷),建设用地0.1315公顷公顷,不涉及永久基本农田。

  三、请你局在该方案批准后30个工作日内,按要求做好成果公告及备案工作,并同步更新市、县级规划数据库,确保省、市、县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数据库一致。

 

      附件:韶关南雄市城乡建设用地规模落实方案涉及地块基本情况表

 

                            广东省自然资源厅 

                            2019年5月13日


附件:韶关南雄市城乡建设用地规模落实方案涉及地块基本情况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