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韶关市曲江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 2010-2020年)预留规模落实方案(韶关市循环经济环保园一期工程项目)的批复

时间 : 2019-04-04 16:55:46 来源 : 本网 文号 : 粤自然资规划改复〔2019〕37号 【字体: 【打印】

韶关市自然资源局:

  《关于上报<韶关市曲江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 2010-2020年)预留规模落实方案 >(韶关市循环经济环保园一期工程项目)的请示》(韶自然资字〔2019〕56号)及相关材料收悉。经审查,批复如下:

  一、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全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工作方案的通知》(粤府函〔2015〕45号),原则同意韶关市曲江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预留规模使用方案(韶关市循环经济环保园一期工程项目),请你市严格按该方案落实预留规模。

  二、韶关市循环经济环保园一期工程项目已列入2018年省重点基础设施建设前期预备项目计划,符合《关于加快推进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工作的通知》(粤国土资规划发〔2017〕59号)中规定的预留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使用范围。项目拟使用预留建设用地规模9.926公顷,位于曲江区大塘镇左村村,现状为农用地(林地),不涉及永久基本农田。

  三、请你市在该方案批准后30个工作日内,按要求做好成果公告及备案工作,并同步更新市、县级规划数据库,确保省、市、县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数据库一致。

 

  附件:韶关市曲江区城乡建设用地规模落实方案使用地块基本情况表

 

                            广东省自然资源厅

                            2019年4月3日



附件:韶关市曲江区城乡建设用地规模落实方案使用地块基本情况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