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揭阳市惠来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修改方案(中委合资广东石化2000万吨/年重油加工工程项目)的批复
揭阳市人民政府:
《揭阳市人民政府关于修改<揭阳市惠来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的函》(揭府函〔2018〕147号)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二十六条和《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将一批省级行政职权事项调整由各地级以上市实施的决定》(粤府令第248号)有关规定,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修改揭阳市惠来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请严格按该方案局部修改惠来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二、本次规划修改调入建设用地规模为301.5748公顷(全部为城乡建设用地规模)。调入地块共8块,位于隆江镇、南海农林场、溪西镇、神泉镇,其现状地类为农用地268.2943公顷(其中耕地102.9761公顷)、建设用地4.8437公顷、未利用地28.4368公顷。为实现建设用地规模平衡,相应调出了301.5748公顷建设用地规模(全部为城乡建设用地规模)。调出地块共94块,分别位于大南山华侨管理区、东埔农场、溪西镇、神泉镇,其现状地类为农用地296.1054公顷(其中耕地86.6695公顷)、未利用地5.4694公顷,不涉及永久基本农田 。
三、请在该方案批准后30 个工作日内,按要求做好成果公告及备案工作,并同步更新县级规划数据库,确保省、市、县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数据库一致。
广东省人民政府
2019年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