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社会力量采购2020年省级促进经济发展专项资金(海洋经济发展用途)项目评审服务
一、采购内容
2020年省级促进经济发展专项资金(海洋经济发展用途)项目评审服务工作,服务时间为2019年10月30日至11月6日。
二、采购需求
按照中共广东省委办公厅、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省级财政科研项目资金管理等政策的实施意见(试行)》(粤委办〔2017〕13号)、《广东省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粤府﹝2018﹞120号),以及《2020年省级促进经济发展专项资金(海洋经济发展用途)项目申报指南》的要求,组织制定2020年省级促进经济发展专项资金(海洋经济发展用途)项目评审工作方案,围绕海洋六大产业邀请国内省外领域知名专家开展项目评审,包括形式审查、项目初评、正式评审,并将每阶段的评审结果汇总报送我厅。
三、条件要求
1.熟悉省级促进经济发展专项资金(海洋经济发展用途)管理相关政策,具有完整从事该专项项目的评审工作经验。
2.具有广东海洋六大产业领域的专家资源库,各产业领域拥有广东省外正高职称专家30名以上。
3.法人证书业务范围应具有“承接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委托的事项”。
四、有关事项
1.采购费用为肆拾伍万整。
2.采购费用从2019年省级促进经济发展专项资金(海洋经济发展用途)管理经费中列支。
3.本采购的公示时间为5天(2019年10月25至10月31日),提供服务的社会组织须在公示期内书面响应采购,否则不列为提供服务的考察对象。
4.联系人:段珍雁,电话:020-83627410,传真:020-836205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