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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测绘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关于资产报废回收的竞价邀请函

时间 : 2023-11-16 09:50:06 来源 : 本网 文号 : 【字体: 【打印】

  根据《广东省省直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暂行办法(2023年修订)》(粤管〔2023〕22号)的相关规定,我中心部分国有资产进行公开竞价报废回收。现邀请符合资格条件且具备报废物资回收处置资质的单位(公司)参加竞价。

  一、处置内容

  已报废资产22件(详见附件1)。处置资产的数量和现状以现场实物为准。

  二、实物查勘

  有意参与本次竞价的收购商,可于2023年11月21日—2023年11月23日9:00-17:00到现场查勘实物。查勘地点:广州市越秀区环市东路468号。联系人:刘小姐;联系电话:020-87615739。

  未参与现场查勘的收购商视为认同标的物数量和现状,参与竞价后不得对标的物的数量和现状提出异议。

  三、参与竞价须知

  (一)参与竞价的收购商须具备废旧物资回收经营范围,具有再生资源回收资格。

  (二)参与竞价的收购商须提供以下资料:

  1.营业执照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出席除外)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上述需要提交的资料复印件都必须加盖公章。

  (三)参与竞价的收购商须按《报价函》格式要求填写报价文件,有关资料一起密封递交。

  (四)报价文件递交时间:2023年11月22日至2023年11月24日(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递交方式:可上门递交或通过快递投递(邮政或者顺丰,其他快递无法送达),不接受电话、口头报价,在此时间之后送达的视为丧失竞价资格。

  (五)报价文件送达地址:广州市越秀区环市东路468号1号楼722房,李小姐,020—87760248。

  四、竞价时间、地点及规则

  竞价时间:2023年11月28日下午15:30。

    1.由中心采购小组组织现场开启报价文件并当场公布报价金额,报价最高者竞得。若出现最高报价者为两个单位或以上的,由相同最高报价者现场进行再次报价(再次报价不得低于前一次报价),直至唯一最高价者竞得。

  2.若参与竞价收购商仅为一家,则报价金额即为竞得金额。

  3.若到期无人参与竞价,本次竞价项目取消,由单位自行选择收购商参与回收。

  4.收购商资质、资料不符合要求的,报价无效。

  五、其他事项

  (一)竞价完成后,我中心除在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官网上发布竞价结果公告外,还将以电话方式通知竞得者,竞得者接到通知后在5个工作日内将全部收购款项缴入指定银行账户。

  竞得者未在竞价结果公告5个工作日内完成缴款或申请退出,则竞价次高者递补成为竞得者,以此类推。

  (二)竞得者应在完成缴款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将收购的资产全部搬运完毕,资产搬运费、清理费及其他相关费用均由竞得者承担。

  (三)竞得者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有关环保等法律法规,否则,造成环境危害由竞得者承担全部责任。


  

附件下载:附件1:测绘质检中心—2023年国有资产处置清单.xls
附件下载:附件2:报价函.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