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对中山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有条件建设区使用方案(东升镇、民众镇)之二(两规一致性处理)的批复

时间 : 2020-11-02 17:15:58 来源 : 本网 文号 : 【字体: 【打印】

中山市自然资源局:

  《中山市自然资源局关于<广东省中山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有条件建设区使用方案(东升镇、民众镇)之二(两规一致性处理)>的请示》(中山自然资报〔2020〕975号)收悉。根据《广东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管理规定》(粤府办〔2013〕3号)和《广东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管理规定>、<广东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改管理规定>相关配套文件的通知》(粤国土资规划发〔2013〕83号),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中山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有条件建设区使用方案(东升镇、民众镇)之二(两规一致性处理),请你局严格按该方案使用中山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有条件建设区。

  二、本方案拟使用中山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的有条件建设区(两规一致性处理)66.0294公顷,并同时调整城乡建设用地规模边界。调入地块包括17个地块,位于中山市东升镇,总用地面积66.0294公顷;土地利用现状为建设用地66.0294公顷。为实现建设用地规模平衡,相应调出66.0294公顷城乡建设用地规模;调出地块包括25个地块,分别位于中山市民众镇,总用地面积66.0294公顷;土地利用现状为农用地66.0294公顷(其中耕地(含可调整地类)62.4713公顷)。

  三、请你局按照有关要求在本批复下发30个工作日内做好公告工作,并同步更新市、县级规划数据库,确保省、市、县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数据库一致。

  附表:中山市有条件建设区使用方案涉及地块基本情况表

   广东省自然资源厅

         2020年10月28日


附件下载:附表:中山市有条件建设区使用方案涉及地块基本情况表.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