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东莞市沙田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预留规模落实方案(东莞华南总部项目)的批复
时间 : 2020-03-27 09:25:23
来源 : 本网
文号 : 粤自然资规划改复〔2020〕5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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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自然资源局:
《东莞市自然资源局关于审查东莞市沙田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预留规模落实方案(东莞华南总部项目)的请示》(东自然资〔2020〕4号)收悉。经审查,批复如下:
一、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全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工作方案的通知》(粤府函〔2015〕45号),原则同意东莞市沙田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预留规模落实方案(东莞华南总部项目),请你市严格按该方案落实预留规模。
二、该项目符合《关于加快推进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工作的通知》(粤国土资规划发〔2017〕59号)规定的预留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使用范围。项目拟使用预留城乡建设用地规模6.7232公顷,落实地块共2块,位于沙田镇西大坦村,总面积6.7232公顷,现状为农用地6.4489公顷,其中耕地(含可调整地类)0.0401公顷,建设用地0.2743公顷,不涉及永久基本农田和高标准农田。
三、请你市在该方案批准后30个工作日内,按要求做好成果公告工作,并同步更新市、县级规划数据库,确保省、市、县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数据库一致。
附件:东莞市沙田镇预留城乡建设用地规模落实方案使用地块基本情况表
广东省自然资源厅
2020年3月25日
附表:
东莞市沙田镇预留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使用地块基本情况表
单位:公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