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湛江市遂溪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预留规模落实方案(港门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遂溪县林业局乐民林业工作站业务用房项目(二期))的批复
时间 : 2020-03-12 09:02:01
来源 : 本网
文号 : 粤自然资规划改复〔2020〕3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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湛江市自然资源局:
《湛江市自然资源局关于上报遂溪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预留规模落实方案(港门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遂溪县林业局乐民林业工作站业务用房项目(二期))的请示》(湛自然资(规划)〔2020〕22号)及相关材料收悉。经审查,批复如下:
一、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全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工作方案的通知》(粤府函〔2015〕45号),原则同意湛江市遂溪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预留规模落实方案(港门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遂溪县林业局乐民林业工作站业务用房项目(二期)),请你市严格按该方案落实预留规模。
二、该方案符合《广东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预留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使用方案编制技术指南的通知》(粤国土资规划发〔2018〕64号)中规定的预留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使用范围。项目拟使用预留建设用地规模0.1033公顷,共涉及2个地块,位于遂溪县港门镇、乐民镇,现状全部为农用地0.1033公顷,不涉及永久基本农田。
三、请你局按照有关要求在本批复下发30个工作日内做好公告工作,并同步更新市、县级规划数据库,确保省、市、县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数据库一致。
附件:湛江市遂溪县预留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使用地块基本情况表
广东省自然资源厅
2020年3月10日
附件
湛江市遂溪县预留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使用地块基本情况表
单位:公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