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对肇庆市高要区土地 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有条件 建设区使用方案(白土镇)的批复
肇庆市自然资源局:
《肇庆市自然资源局关于上报审批<肇庆市高要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有条件建设区使用方案(白土镇)>的请示》(肇自然资规划(请)〔2019〕1号)收悉。根据《广东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管理规定》(粤府办〔2013〕3号)和《广东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管理规定>、<广东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改管理规定>相关配套文件的通知》(粤国土资规划发〔2013〕83号),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肇庆市高要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有条件建设区使用方案(白土镇),请你局严格按该方案使用高要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有条件建设区。
二、本方案拟使用高要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划定的有条件建设区6.7759公顷,并同时调整城乡建设用地规模边界。调入地块包括1个地块,位于肇庆市高要区白土镇,总用地面积6.7759公顷;土地利用现状为农用地6.7759公顷(其中耕地(含可调整地类)1.4208公顷)。为实现建设用地规模平衡,相应调出6.7759公顷城乡建设用地规模;调出地块包括5个地块,位于肇庆市高要区金渡镇,总用地面积6.7759公顷;土地利用现状为农用地6.7759公顷。
三、请你局按照有关要求在本批复下发30个工作日内做好公告工作,并同步更新市、县级规划数据库,确保省、市、县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数据库一致。
附件:肇庆市高要区有条件建设区使用方案涉及地块基本情况表
广东省自然资源厅
2020年3月10日
附件
肇庆市高要区有条件建设区使用方案涉及地块基本情况表
单位:公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