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江门市新会区2022年度第六十五批次城市建设用地的批复

时间 : 2023-07-18 10:49:39 来源 : 本网 文号 : 粤府土审(授)〔2023〕105号 【字体: 【打印】

江门市人民政府:

  《江门市新会区人民政府关于申请江门市新会区2022年度第六十五批次城市建设用地土地征收的请示》(新府报〔2023〕57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市新会区将农民集体所有农用地18.2215公顷和未利用地0.5745公顷转为建设用地并办理征地手续。上述批准建设用地18.7960公顷,由当地人民政府依法依规供应,用于城市建设。

  二、请你市人民政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有关规定,严格履行征地批后实施程序,及时足额支付补偿费用,落实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等安置措施,妥善安排好被征地农民的生产和生活,保证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征地补偿安置不落实的,不得动工用地。

  三、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征收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



广东省人民政府

2023年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