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东莞市东城街道2023 年度第四批次城市建设用地的批复

时间 : 2024-01-17 11:30:27 来源 : 本网 文号 : 【字体: 【打印】

东莞市人民政府:

  《东莞市人民政府关于审批东莞市东城街道2023年度第四批次城市建设用地的请示》(东府〔2023〕52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市将农民集体所有农用地0.9299公顷(其中耕地0.7798公顷)转为建设用地。上述批准建设用地0.9299公顷,由当地人民政府依法依规供应,用于城市建设。

  二、请你市人民政府负责落实补充耕地。督促补充耕地责任单位认真按照补充耕地方案,补充数量相等、质量相当的耕地,落实建设占用耕地耕作层土壤剥离利用。

  三、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征收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




广东省人民政府

2023年1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