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省道S271松园至井根改扩建工程(江肇高速杜阮北出入口—江杜公路)建设项目建设用地的批复

时间 : 2024-01-17 11:30:26 来源 : 本网 文号 : 【字体: 【打印】

江门市人民政府:

  《江门市蓬江区人民政府关于申请省道S271松园至井根改扩建工程(江肇高速杜阮北出入口—江杜公路)建设项目用地土地征收的请示》(蓬江府报〔2023〕33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市蓬江区将农民集体所有农用地17.6212公顷(其中耕地3.6718公顷)和未利用地0.5261公顷转为建设用地并办理征地手续,另征收农民集体所有建设用地9.8236公顷;同意将国有农用地3.9928公顷(其中耕地1.6460公顷)和未利用地0.3351公顷转为建设用地,另同意使用国有建设用地12.2389公顷。上述批准建设用地44.5377公顷,由当地人民政府依法依规供应,作为省道S271松园至井根改扩建工程(江肇高速杜阮北出入口—江杜公路)建设用地。

  二、请你市人民政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有关规定,严格履行征地批后实施程序,及时足额支付补偿费用,落实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等安置措施,妥善安排好被征地农民的生产和生活,保证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征地补偿安置不落实的,不得动工用地。

  三、请你市人民政府负责落实补充耕地。督促补充耕地责任单位认真按照补充耕地方案,补充数量相等、质量相当的耕地,落实建设占用耕地耕作层土壤剥离利用。

  四、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征收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

广东省人民政府

2023年10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