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广东省韶关市浈江区原曲仁矿务局田螺冲煤矿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工程(一期)施工图设计的批复

时间 : 2016-11-24 11:24:31 来源 : 广东省国土资源厅 文号 : 粤国土资地环函〔2016〕2695号 【字体: 【打印】

韶关市国土资源局:

  你局《关于申请对<广东省韶关市浈江区原曲仁矿务局田螺冲煤矿花拉寨西南部煤矿矸石堆场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工程施工图设计>进行评审的请示》(韶国土资地环字﹝2016﹞40号)收悉。根据《国土资源部关于加强矿山地质环境治理项目监督管理的通知》(国土资发〔2009〕197号)要求,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专家组审查通过的《广东省韶关市浈江区原曲仁矿务局田螺冲煤矿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工程(一期)施工图设计》。请你局严格按照招投标管理规定,确定具有地质灾害治理工程资质的单位,并督促有关单位严格按照施工图设计实施工程,确保工程质量。

  二、请你局建立完善项目相关管理制度,切实履行国土资源监管职能,加大对项目实施工作的监督检查力度,确保财政资金使用绩效,并定期将项目实施进展情况报告我厅。我厅将会同省财政厅根据项目实施进展情况组织检查。

  三、治理工程施工图设计一经批准,必须严格执行,不得随意调整和变更;确需调整和变更的,应按规定的程序报批。

  四、该矿山地质环境治理项目应在2017年12月底前完成,项目完成后你局应会同财政部门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向我厅和省财政厅提出验收申请。

  

  

  附件:广东省韶关市浈江区原曲仁矿务局田螺冲煤矿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工程(一期)施工图设计审查意见(略)

  

  

  

  

  广东省国土资源厅

  2016年1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