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和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单位乙级资质延续审批公告
2013年公告第3号

时间 : 2013-08-19 11:42:02 来源 : 广东省地质灾害防治协会 文号 : 【字体: 【打印】

  根据国土资源部《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单位资质管理办法》(国土资源部令第29号)和《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勘查设计施工单位资质管理办法》(国土资源部令第30号)的规定,经审查,下列单位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和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勘查、设计、施工乙级资质获准延续(名单附后),现予公告。
  请获准延续的单位于2013年8月20日-2013年9月1日到省地质灾害防治协会处办理换证事宜,领取新资质证书时请携带单位介绍信及原证书正、副本。
  联系电话:020-37251081
  附件:广东省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和地质灾害治理工程乙 级资质延续单位
    


二○一三年八月十九日

附件下载:附件:广东省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和地质灾害治理工程乙级资质延续单位.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