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和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单位乙级资质延续审查结果公示

时间 : 2011-12-23 16:00:37 来源 : 广东省国土资源厅地质环境处 文号 : 【字体: 【打印】

    根据国土资源部《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单位资质管理办法》(第29号令)、《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勘查设计施工单位资质管理办法》(第30号令)和《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监理单位资质管理办法》(第31号令)的规定,经审查,现将我省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和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单位乙级资质延续审查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期自发布之日起7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向省国土资源厅地质环境处书面反映。
    联系电话:020-38817795
    传    真:020-38802894

    附件:广东省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和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单位乙级资质延续审查结果

 


二○一一年十二月二十三日


    附表

 
广东省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单位和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单位乙级资质延续审查结果

 

单 位 名 称
资质类别及等级
延 续 意 见
深圳市房地产
评估发展中心
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乙级资质
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勘查乙级资质
地质灾害治理工程设计乙级资质
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监理乙级资质
同 意 延 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