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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废止《广东省土地利用年度计划管理办法》及相关配套文件的通知

时间 : 2020-08-20 14:39:58 来源 : 本网 文号 : 粤自然资函〔2020〕636号 【字体: 【打印】

粤自然资函〔2020〕636号

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省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厅、司法厅、生态环境厅、住房城乡建设厅、交通运输厅、水利厅:

  根据《自然资源部关于第二批废止和修改的部门规章的决定》(自然资源部令第6 号),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广东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土地利用年度计划管理办法〉的通知》(粤国土资规划发〔2018〕18 号)及相关配套文件(附后)予以废止。

  附件:废止土地利用计划管理文件目录

广东省自然资源厅

2020年8月17日

附件

废止土地利用计划管理文件目录


序号

文件名

文号

1

广东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土地利用年度计划管理办法》的通知

粤国土资规划发〔2018〕18号

2

广东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做好用地计划指标使用有关工作的通知

粤国土资规划发〔2018〕49号

3

广东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土地利用年度计划管理办法》配套文件的通知

粤国土资规划发〔2018〕65号

4

广东省国土资源厅 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广东省重大产业项目计划指标奖励办法》的通知

粤国土资规划发〔2018〕71号

5

广东省国土资源厅关于进一步明确农村新产业新业态使用省指标有关事项的通知

粤国土资规划函〔2018〕254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