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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积极配合公安机关加强爆炸物品管理的紧急通知

时间 : 2006-07-21 00:00:00 来源 : 文号 : 【字体: 【打印】

转发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积极配合公安
机关加强爆炸物品管理的紧急通知

各地级以上市国土资源局:
  现将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积极配合公安机关加强爆炸物品管理的紧急通知》(国土资电发〔2006〕27号)转发给你们,请结合我厅《关于转发汪民副部长在全国公安机关集中整治爆炸物品、枪支弹药、管制刀具专项行动电视电话会议上的讲话的通知》(粤国土资电〔2006〕45号)的要求,认真抓好贯彻落实,积极配合公安机关加强爆炸物品管理,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促进全面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工作取得预期效果。各地在执行过程中遇有重大问题要及时向我厅报告。

 

广东省国土资源厅
2006
年7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