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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我省2008年测绘资质年度注册有关事项的通知

时间 : 2008-01-28 00:00:00 来源 : 广东省国土资源厅测绘管理处 文号 : 粤国土资测管发〔2008〕34号 【字体: 【打印】

各地级以上国土资源局,各测绘资质单位:
  根据《测绘法》、《测绘资质管理规定》和《测绘资质监督检查办法》等有关规定,按照国家测绘局办公室《关于做好2008年测绘资质年度注册工作的通知》(测办[2007]103号)的部署,结合我省的实际情况,现将我省测绘资质年度注册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08年测绘资质年度注册范围
  1、2007年12月31日前批准的甲级测绘资质单位,按国家测绘局办公室《关于做好2008年测绘资质年度注册工作的通知》(测办[2007]103号,见附件)要求办理2008年度测绘资质注册;
  2、2009年我省大部分测绘资质有效期将届满,必须进行复审换证,鉴于我省的实际情况,除甲级测绘资质单位外,其他测绘资质单位暂不办理2008年度测绘资质注册,将结合换证工作一并办理。
  二、2008年甲级测绘资质注册的有关要求
  1、甲级测绘资质的年度注册工作由省国土资源厅负责组织实施。
  2、甲级测绘资质年度注册通过国家测绘资质管理信息系统办理,实行网上申报、受理和审核,不再报送纸质材料。
  3、各甲级测绘资质单位应于2008年4月30日前将年度注册数据上传省国土资源厅测绘管理处。
  三、2009年测绘资质注册和换证的有关要求
  1、从质量监督管理入手,加强测绘资质监督管理。测绘质量是测绘单位测绘技术水平、执行测绘管理法律法规和测绘规范规定、落实测绘质量管理制度、依法依规进行测绘等经营管理情况的综合反映。为此,省国土资源厅专门下发了《关于加强测绘质量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粤国土资测管发[2007]222号),转变仅对最终测绘成果监督检验的传统观念,树立以质量为核心,质量、市场、信誉、效益有机结合的质量管理观念,全面扩大测绘质量监督管理面,把加强测绘质量监督管理作为强化测绘行业管理的一个重要手段。今年,省市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必须全面加大测绘质量监督管理工作力度,把影响测绘质量的行为因素纳入质量监督管理和考核范围,监督检查结果要定期向社会公布,并作为测绘资质审查、资质升级和增补业务等的重要依据。通过加强质量监督管理工作,规范测绘行为,促进测绘单位自律,提高测绘质量水平,强化测绘统一监管。
  2、严格条件,加强测绘资质审查工作。广东省人事厅《关于来粤流动人员确认和申报专业技术资格有关问题的通知》(粤人发[2007]196号)对省外来粤的专业技术人员的专业技术资格的申报认证作出了明确规定,测绘资质注册和换证对专业技术人员的专业技术资格审查和认定将按此文件规定严格执行。测绘资质单位的省外来粤专业技术人员,其专业技术资格不符合粤人发[2007]196号文规定的,注册和换证时将不予认定。
  3、依法行政,廉洁自律。各地要严格依法行政,按照依法、公开、公平、公正、便民的原则开展复审换证和注册工作。从事该项工作的人员要准确把握标准,认真履行职责,廉洁自律,从严把关,要树立服务意识,维护国土资源管理部门的良好形象。

           

             

             
二○○八年一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