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政务公开 > 通知公告 > 通知

转发国家测绘局、新闻出版总署和信息产业部关于加强网上地图管理的通知

时间 : 2005-08-15 00:00:00 来源 : 本网 文号 : 【字体: 【打印】

转发国家测绘局、新闻出版总署和
信息产业部关于加强网上地图管理的通知

各地级以上市国土资源局、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信息产业主管部门,深圳市通信管理局:
  现将国家测绘局、新闻出版总署和信息产业部《关于加强网上地图管理的通知》(国测办字[2005]5号)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省实际情况,提出如下要求,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 加强国家版图意识的宣传教育工作。正确的国家版图,是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的象征。地图是国家版图的主要表现形式。国务院办公厅两次发文要求加强地图监管工作,促进全民国家版图意识的提高。各部门要认真学习,深刻体会省政府办公厅《转发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测绘局等部门关于加强国家版图意识宣传教育和地图市场监管意见的通知》(粤府办[2005]28号)的精神和要求,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切实加强国家版图意识和有关地图管理的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工作,加强网上地图的监管工作,提高依法编制、依法使用地图的法律意识,提高全民的国家版图意识,维护国家版图的尊严,杜绝“问题地图”发生。
  二、对网上地图进行检查和纠正。要按照国测办字[2005]5号文的要求,对网站,特别是政府、部门、事业单位网站中公开使用、展示、登载的地图进行检查和纠正。检查的内容包括:
  1、未按地图管理的有关规定报经审核批准的。
  2、使用的中国地图存在错绘国界线,造成中国地图图形严重变形的;漏绘台湾岛、南海诸岛、钓鱼岛和赤尾屿的;将台湾与祖国大陆用不同颜色标注,造成两个中国的错误认识的。
  3、使用的广东省行政区域版图没有标注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及其范围界线,将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并入广东省行政区范围的;漏绘东沙群岛的。
  4、将涉密的地图,包括大比例尺地图,未作技术处理,直接作为各种专题图的底图在网上登载的。
  三、加强对网上地图的监管工作。各级国土资源局、新闻出版局要采取措施,加强网上地图的日常检查和监管工作,发现有违法违规的网上地图,要及时纠正和查处,并通知信息产业主管部门、通信管理部门。各级信息产业主管部门、通信管理部门要与所在地的国土资源局、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密切配合,加强协作,做好对违规网站和网上地图的查处工作。
  四、加强对网上地图编制出版的管理。要严格执行地图编制、出版管理和互联网信息服务的有关规定,在网站中需要编制、引用并公开展示、刊载、使用地图,必须报经省国土资源厅审核。未经审核已在网站中展示、刊载、使用的地图,应按规定办理审核手续。审核的有关要求和中国地图标准画法示意图、广东省地图标准画法示意图已登载在广东省国土资源厅网站(网址:
www.gdlr.gov.cn),可以查询和下载。

                                  二OO五年八月十二  日




附件下载:国家测绘局、新闻出版总署和信息产业部《关于加强网上地图管理的通知》(国测办字[2005]5号).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