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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测绘质量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

时间 : 2007-11-07 00:00:00 来源 : 广东省国土资源厅测绘管理处 文号 : 粤国土资测管发〔2007〕222号 【字体: 【打印】

各地级以上市国土资源局:
  为进一步加强测绘质量监督管理,落实测绘质量监督管理有关规定,规范测绘质量检查、检验和监督管理工作,并为测绘单位提供质量管理交流平台,建立测绘质量社会监督机制,切实提高测绘质量水平,促进测绘事业健康发展。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和国家有关测绘质量监督管理的规定,现将加强我省测绘质量监督管理工作的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测绘质量监督管理工作
  测绘质量监督管理工作是《测绘法》赋予测绘行政主管部门的重要职责和依法行政的重要内容,是对测绘工作实行统一监管的重要环节。规范和强化测绘质量监督管理工作,切实提高测绘质量,是建立有序测绘市场的需要,也是提供有力测绘服务保障的基础。各地要高度重视测绘质量监督管理工作,切实增强做好测绘质量监督管理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采取有效措施,加强测绘质量监督管理,落实质量监督管理规定,规范测绘行为和质量管理行为,提高测绘质量和测绘服务保障水平,进一步推进测绘事业健康、快速发展,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测绘保障。
  二、从质量监督管理入手,强化测绘行业管理
  测绘质量是测绘单位测绘技术水平、执行测绘管理法律法规和测绘规范规定、落实测绘质量管理制度、依法依规进行测绘等经营管理情况的综合反映,加强测绘质量监督管理,是全面了解和掌握测绘质量情况、强化测绘行业管理的重要手段。加强测绘质量监督管理,要转变传统的仅对最终测绘成果的质量监督检验观念,树立以质量为核心,质量、市场、信誉、效益有机结合的质量管理观念,全面扩大测绘质量监督管理面,将影响测绘质量的行为因素纳入质量监督管理和考核范围,建立测绘行政主管部门组织、测绘质量监督检验机构牵头实施、非被检测绘单位参与、被检测绘单位配合的监督检查机制,监督检查结果定期向社会公布,并作为测绘资质升级、增补业务的主要依据,建立公开、公平、公正的质量监督管理制度。通过质量监督管理工作,规范测绘行为,促进测绘单位自律,提高测绘质量水平,强化测绘统一监管。
  三、全面加大测绘质量监督管理工作力度
  (一)扩大测绘质量监督管理。将每年的测绘质量定检扩大为每年的全面测绘质量监督管理,大力推动测绘质量监督检查工作,从面上、量上衡量全省测绘质量和各测绘单位的质量管理水平。2007年,结合延续的测绘质量定检(监督检查单位名单见附件一)进行测绘质量监督检查试点。从2008年开始,监督检查范围扩大到在我省辖区内进行测绘活动的所有测绘单位,每年对每个测绘单位完成的1至2个测绘项目的成果质量进行检验,全面覆盖全省测绘单位。
  (二)强化测绘质量监督检查内容。改变对测绘最终成果的质量监督检验方法,以质量监督管理为核心,对测绘单位的质量管理实行综合监督检查,主要内容和范围包括:
  1、测绘单位的基本情况,是否与申请资质的条件相符;
  2、被检项目生产行为是否合法,是否与业务范围相符;
  3、被检单位执行法律法规和规范规程情况,被检项目是否存在违法、违反技术规程问题;
  4、被检单位和项目执行质量管理制度情况,是否履行质量管理程序和手续;
  5、测绘仪器设备计量检定情况;
  6、被检项目成果资料是否齐全,验收手续是否齐备;
  7、对被检项目成果进行质量检验。
  (三)实行分级管理制度。甲、乙级测绘资质单位以及申请资质升级和增加业务范围的测绘资质单位质量监督检查工作由省厅负责,具体工作由省测绘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组织实施;丙、丁级测绘资质单位及在所辖区域内从事测绘活动的外省测绘单位的测绘质量监督检查工作由各市国土资源部门负责组织实施,监督检查工作按《广东省测绘质量监督检查实施方案(试行)》(见附件三)执行。
  (四)建立测绘单位交叉参与的质量监督检查机制。测绘质量监督检查的目的是提升测绘单位质量管理和测绘成果质量水平,结合质量监督检查工作的开展,构建测绘单位互相学习、互相交流、互相促进的平台。
  1、建立质检人员库。从各测绘单位中抽调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专职质检人员,建立质检人员库,参与质量监督检查的事务性、技术性工作。甲级单位选派2人、乙级单位选派1人(质检人员报名表见附件二)于11月30日前将人员名单传真至省质检中心,建立省级质检人员库,各市质检人员库的建立由各市确定。
  2、建立测绘主管部门负责、测绘单位参与、被检单位配合的质量监督检查机制。质量监督检查工作由测绘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和实施,具体项目和事务性、技术性工作,由测绘行政主管部门从质检人员库中抽调非被检单位质检人员参与,原则上质检人员库的人员每年参与2至3个被检单位或被检项目的质量监督检查工作。
  四、认真组织测绘质量监督管理工作
  (一)做好年度测绘质量监督检查计划。各市国土资源部门要根据辖区内测绘单位、测绘项目的实际情况和质量监督检查的要求,编写年度测绘质量监督检查计划,并于每年11月底前向省厅上报下一年度测绘质量监督检查计划。
  (二)统筹安排测绘单位质检人员参与监督检查工作。根据被检单位项目情况和各测绘单位选派的质检专职人员情况,按照质检人员的专业和回避原则,统筹安排人员,并提前15天通知有关人员做好准备。
  (三)各市实施测绘质量监督检查结果统一于每年11月30日前上报省厅测绘管理处,经省厅审核汇总后在网上公布。
     五、公开信息,强化测绘质量监督管理职能
  (一)实行监督检查结果公开制度。以年度监督检查结果为基础信息,建立广东省测绘质量监督检查管理信息系统,测绘质量监督检查结果信息全面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并提供测绘市场用户查询使用,逐步形成社会监督机制,促进我省测绘行业健康发展。
  (二)以监督检查结果为依据,强化测绘监督管理工作。质量监督检查结果作为测绘单位资质考核的依据,对不合格者,要依法予以处理,限期整改,并在一段时间内将其列为重点质量监控对象;对质量特别低劣、性质特别严重的单位,责令其停业整顿,并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取消部分业务范围,降低《测绘资质证书》等级,直至吊销《测绘资质证书》;对违法违规测绘的,要严格依法处理。
  六、坚持原则,严把测绘质量监督管理关
各级国土资源部门要按照“依法、公平、公正、客观、”的原则,认真组织开展测绘质量监督管理工作,根据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的规定,实事求是,严把质量关。市、县国土资源部门和测绘质量监督检查工作机构,要建立和完善工作制度和自我约束、自我监督的纪律制度,依法、依规管理,测绘质量监督管理的工作人员必须廉洁自律,认真负责,使我省测绘质量监督管理工作更加规范,树立国土资源良好的测绘质量监督管理新形象。

联系人:苏琛贸    联系电话:(020)38817497
省质检中心联系人:杨晓晶
联系电话:(020)87655740
传    真:(020)87769383
 

二OO七年十月十五日



附件下载:2007年省级测绘质量监督检查单位名单.doc
甲、乙级测绘单位选派专职检查人员报名表.doc
广东省测绘质量监督管理实施方案(试行).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