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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国家测绘局办公室关于征订《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成果管理条例释义》的通知

时间 : 2006-08-24 00:00:00 来源 : 文号 : 【字体: 【打印】

转发国家测绘局办公室关于征订《中华人民共和国
测绘成果管理条例释义》的通知

各地级以上市国土资源局:
  现将国家测绘局办公室《关于征订〈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成果管理条例释义〉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请各地级以上市国土资源局将本地区征订数量汇总后,按需开发票的各购书单位名称、订购数量列表,并盖章确认,务必于9月1日前报给我厅测绘管理处。以便我厅汇总征订数量,统一订购。
测管处传真号码为:(020)38802942

广东省国土资源厅办公室
2006年8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