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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汕头南澳县云澳中心渔港项目用海变更前公示

时间 : 2024-04-08 09:34:23 来源 : 本网 文号 : 【字体: 【打印】

南澳岛渔港经济区建设管理中心拟对汕头南澳县云澳中心渔港项目进行变更调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使用管理法》《广东省海域使用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对拟用海单位提出的用海变更申请进行公示,公示期10日,如对所公示用海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我厅反映。以个人名义提出意见的,签署本人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应加盖本单位印章。

特此公示。

项目名称:汕头南澳县云澳中心渔港项目

项目位置:汕头市南澳县云澳镇附近海域

申请用海单位:南澳岛渔港经济区建设管理中心

用海概况:2012年经省人民政府同意,批准项目用海总面积77.2632公顷,其中建设填海造地5.656公顷,非透水构筑物12.4092公顷,港池59.198公顷,本次用海变更申请核减港池用海3.5777公顷和非透水构筑物用海3.4196公顷,其他用海面积、方式和期限不变。

受理单位:广东省自然资源厅

地  址:广东省天河区天河北路369号

联系方式:海域海岛管理处,020-836204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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