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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海砂开采规划(2023-2030)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一次信息公示

时间 : 2024-04-02 10:25:42 来源 : 本网 文号 : 【字体: 【打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国务院令第559号)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第4号令)等相关规定,现进行广东省海砂开采规划(2023-2030年)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一次信息公示,以广泛征求公众、组织的意见与建议,公示内容如下:

  一、规划概述

  (1)规划名称

  广东省海砂开采规划(2023-2030年)

  (2)规划范围

  广东省内水深50米以浅的近海海域。

  (3)规划期限

  2023年~2030年

  (4)规划内容

  为解决重大工程建设用砂问题,广东省自然资源厅于2020年5月6日印发了《广东省海砂开采三年行动计划(2020-2022年)》。目前,《广东省海砂开采三年行动计划(2020-2022年)》正在有序实施中。为进一步提高广东省海砂开采管理科学性和规范性,推进海砂资源有序投放,保障重大工程项目建设用砂需求,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启动《广东省海砂开采规划(2023-2030年)》编制工作,通过开展广东省海砂资源调查,摸清广东省海砂资源分布及储量,根据调查成果编制《广东省海砂开采规划(2023-2030年)》。

  二、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及主要工作内容

  本次规划的环评工作分为准备阶段、正式工作阶段、报告书编制阶段。主要工作内容为:在结合本规划实施海域环境现状调查与监测、规划方案分析、公众意见调查的基础上,识别制约本规划实施过程中的主要影响因素,确定评价指标体系,分析规划实施的资源、环境承载力和规划实施的环境影响,进而分析规划实施的环境合理性和可行性,从环境保护的角度对本规划方案提出意见及环境保护措施。

  三、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

  征求公众对规划区域环境质量现状、本规划环境影响、污染防治措施及其它有关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2)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①对本规划内容的建议;

  ②规划实施对生态环境的影响和规划方案的优化调整建议;

  ③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建议;

  ④规划环评工作中应该关注的其它问题及建议。

  四、规划环评委托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规划环评委托单位名称:广东省自然资源厅

  联系人:朱峰   联系电话:020-83620479

  联系地址:广州市体育东路160号

  五、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广州南科海洋工程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广州市海珠区新港西路164号

  联系人:林工          联系电话:020-89105470

  六、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可自行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下载公众意见表,网址: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任何单位或个人可通过邮件、传真、电话、信函、来访等方式,在规定时间内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提交给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反映与该规划实施及环境影响评价的意见和建议。



广东省自然资源厅

2024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