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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潮州港金狮湾港区潮州市华丰造气厂有限公司2000吨级LPG 泊位改扩建工程项目用海前公示

时间 : 2024-02-20 15:35:59 来源 : 本网 文号 : 【字体: 【打印】

  潮州市华丰造气厂有限公司拟在潮州市大埕湾西部龙屿附近海域建设潮州港金狮湾港区潮州市华丰造气厂有限公司2000吨级LPG泊位改扩建工程项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使用管理法》《广东省海域使用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对拟用海单位提出的用海申请进行公示,公示期10日,如对所公示用海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我厅反映。以个人名义提出意见的,签署本人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应加盖本单位印章。

  特此公示。

  项目名称:潮州港金狮湾港区潮州市华丰造气厂有限公司2000吨级LPG泊位改扩建工程项目

  项目位置:潮州市大埕湾西部龙屿附近海域

  申请用海单位:潮州市华丰造气厂有限公司

  用海概况:项目申请用海总面积为11.0063公顷,用海类型为交通运输用海,用海方式包括透水构筑物用海和港池、蓄水用海,其中透水构筑物用海和新增港池用海申请用海期限至2058年4月8日,港池施工期疏浚用海申请用海期限18个月。

  受理单位:广东省自然资源厅

  地  址:广东省天河区天河北路369号

  联系方式:海域海岛管理处,020-8362046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