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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光工程|江门:多举并重,全力深化“阳光执法”工程

时间 : 2022-01-24 17:59:37 来源 : 本网 文号 : 【字体: 【打印】

  阳光执法”工程实施以来,江门局紧紧围绕省厅有关工作部署,充分结合市经济发展与土地管理工作实际,主动作为,精心部署,扎实推进各项工作,取得较大成效。2021年1至10月,卫片反映江门市违法用地面积为1335亩,同比下降35%,执法队伍能力水平有了较大提升,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工作进展情况

  抓制度落地,全力构建公正、透明、高效工作机制。

  一是继续完善执法衔接与协作机制,形成打击自然资源违法违规行为合力。严格规范涉自然资源犯罪案件移送工作,2021年全市共移送涉嫌犯罪案件11宗。建立与海警部门执法协作机制,加强在海洋资源开发利用、海洋自然保护地执法等方面的协作配合。

  二是充分发挥案件质量评查指导示范作用,积极推进自然资源执法规范化、标准化。江门局将其作为规范执法查处和提升办案质量的重要手段,严格对照《案卷质量评查标准》,对已办结的22宗案卷开展评查,及时通报结果,提出改进意见,督促各县(市、区)认真落实整改,进一步提高行政执法工作水平。

  三是抓好抓实 “三项制度”和“两个平台”,实现全过程公开公正规范执法。认真落实行政处罚执法信息公示、全过程记录、案件内部审理等“三项制度”,积极运用行政执法“两平台”推进全过程网上办案,实现执法全过程留痕和可回溯管理。2021年以来,江门局通过“两平台”办理执法事项14宗,并在广东省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平台、江门市政务信息资源共享交换平台、“双随机一公开”等信息平台公示行政执法信息165条。

  抓科技保障,探索创新自然资源行业治理模式。

  以推进“阳光执法”工程为契机,积极引导各县(市、区)对难点堵点问题研究突破,充分运用卫星影像、视频监控、无人机等科技手段,探索创新有效途径,切实提高治理能力。比如,江门市蓬江区积极打造“智慧国土天眼”系统,通过“天上看、网上盯、地上核”的综合立体监管,全方位推动土地违法行为早发现、早制止、早处置。2021年1月系统运行以来,已根据系统预警及时处置违法占地案件24宗。2021年1至10月,卫片反映蓬江区违法用地宗数和面积同比下降了17%和35%,效果初步凸显。同时,该系统还被列入全省第二批维稳工作示范点试点地区亮点项目和江门市市域社会化治理现代化试点项目,江门局也在全市其他县(市、区)大力推广运用该系统,目前,鹤山市已设立10个监控点位、台山市已设立3个监控点位,调试工作正在进行中。

  抓普法宣传,切实提高基层干部群众法治意识。

  2021年主导普法宣传活动11次,各县(市、区)也成立了普法工作小组,深入基层开展普法宣传活动120余次,广泛宣传自然资源领域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切实提高社会各界依法开发利用自然资源的意识。

  主动进村入户,在各村委会、村小组公告栏张贴重点区域的卫星图、现状图,通过现场定位、现场勘查等方式明确耕地范围,引导村民依法用地,不要以身试法。

  注重警示教育。如开平市自然资源局成立了普法宣讲小组,由分管副局长与股室负责人担任主讲人,分组到该市15个镇(街)开展宣讲,将法律法规与典型案例相结合,采取“文字+图片+视频”的方式深入讲解新《土地管理法》及实施条例,得到了基层干部群众的热烈反响,宣传效果显著。

  抓风险防范,着力打造“不能腐”的长效机制。

  执法工作直接面对基层群众,廉政和行政风险较大,针对江门市自然资源执法监管的一些薄弱环节和漏洞,江门局结合推动“阳光执法”,进一步修订完善执法监督工作廉政风险防控手册,对权力事项进行梳理、鉴别、整理、补充和审定,共梳理执法权力事项6项,排查化解廉政风险点7个,制定、修改和完善《执法监督职责与岗位设置》《权力事项情况总表》《自然资源违法案件查处业务流程表》《自然资源违法案件查处业务流程图》等16个文件,进一步堵塞管理漏洞,把权力关进制度笼子,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切实做好廉政风险防范工作。

  存在不足:“阳光执法”工程收到了一定成效,但仍存在一些不足:

  在案件办理方面如何进一步做到规范化、标准化,减少自由裁量权空间;

  机构改革后如何进一步理顺与镇(街)综合执法部门的衔接,提升其自然资源业务水平;

  落实自然资源执法共同责任制方面还存在薄弱环节,引导社会各界依法开发利用自然资源力度和广度还不够。

  下一步工作计划

  接下来,江门局将认真贯彻三大“阳光工程”工作总结会议精神,在省厅统一部署下,切实提高思想认识,着力在“三个加强”上下功夫,进一步深化“阳光执法”工程。

  加强案件办理信息化建设。探索将案件立案、调查取证、审查、告知(听证)、决定、送达、执行、复议申请、结案归档、案卷评审等各个环节,全流程纳入全省自然资源办案系统管理,全面迈向“阳光办案”。

  加强执法监督信息公开。探索建立完善“曝光台”制度,不定期向社会各界曝光违法行为和通报案件查处情况,接受社会监督。

  加强共同责任落实。通过强化对接沟通和开展业务培训,进一步理顺与镇(街)综合执法部门的衔接问题,建立完善上下、左右和内外协调联动的工作机制,让全社会形成打击自然资源违法的强大合力,让违法行为无处遁形并最终被严格查处消灭在“阳光”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