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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宁县自然资源局“七五”普法成效显著

时间 : 2019-12-12 11:48:28 来源 : 肇庆市广宁县自然资源局 文号 : 【字体: 【打印】

  自2016年实施“七五”普法规划以来,广宁县自然资源局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广泛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积极推进依法治理,普法依法治理宣传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全系统干部职工的法律素质和依法行政的水平和能力得到了不断提高,有力地促进了自然资源管理事业的不断发展。

  一、加强组织领导,健全普法工作机构。

  成立了局普法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把“七五”普法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定期研究部署,确保了“七五”普法工作的顺利进行。结合实际制定了“七五”普法工作规划,明确了普法对象,有目标、有计划、有安排。每年制定了普法工作计划,采取有效措施,创新宣传形式,把自然资源政策法规知识普及到千家万户,做到工作开展有计划、有方案,年初有部署,年内有检查,年度有总结,有效推进普法宣传教育工作。为保证“七五”普法宣传教育工作有序开展,每年为普法宣传活动安排专项经费不少于25万元,用于聘请法律顾问、购买普法学习和宣传资料、制作法治宣传栏、印发普法宣传小册子等,有力地保证了法治宣传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加强学法用法,提升法律法治意识。一是坚持学法用法相结合。学习形式主要采取集中辅导与自学相结合的方式,集中组织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行政处罚法》、《行政复议法》、《刑法》、《信访条例》、《国务院组织法》、《建设用地审查报批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坚持学法与用法相结合,把学到的法律知识应用到实践中去,做到依法行政。二是学法用法坚持常态化。积极参加国土政策学习培训活动,定期组织工作人员参加市局、省厅组织的行政公益诉讼学习培训和组织收看省厅“国土资源大讲座”视频培训会议,全面提升干部职工的法治意识、法律水平。每年按时完成干部网络培训学习、年度普法学法用法考试,提升了干部队伍的综合素质和执法人员的法治能力及执法水平,提高了干部职工法律意识,也提高了干部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管理的能力,学法用法工作做到常态化、制度化。三是深入开展“法律六进”活动。贯彻执行“七五”普法宣传教育进机关、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等活动,始终坚持法治宣传与法治实践相结合,积极开展全民学法知法懂法守法活动和“法律六进”活动,每年充分利用4月22日 、“世界地球日”、6月25日“土地日”宣传日活动积极向职工群众开展形式多样的法律法规宣传。通过张贴宣传标语、宣传展板展示、派发宣传小册子等多种形式,加大了对土地管理法等普法工作的宣传力度,进一步强化了普法依法治理,提高法治教育宣传效果。2016年以来印发国土资源知识宣传小册子50000余本,制作宣传标语355余幅、宣传展板50多幅,大力普及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知识。

  三、严格依法行政,规范行政权力行为。一是对全系统执法人员积极参加行政执法培训学习,通过学习培训做到依法行政,也通过对土地法律、政策的学习,提高了土地执法监察人员的执法水平,为更好地开展土地执法监察工作奠定了扎实的基础。二是为完善行政决策程序,建立健全依法决策制度机制。坚持法无授权不可为,建立行政权力清单制度;坚持法定职责必须为,推行责任清单制度;切实保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结合实际,制定了《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和《“谁执法谁普法”实施意见》,层层分解落实年度工作目标任务。结合土地卫片执法监督检查活动、环保督察及自然资源审计等工作,建立健全土地矿产执法监察管理制度,严厉打击各种自然资源违法违规行为,做到履职尽责,从源头上有效制止了违法违规用地行为的发生。三是进一步规范依法行政程序,确保依法行政的合法性。建立“双随机一公开”机制,按照权力清单和随机抽查要求开展工作,并简化不动产登记程序,优化便民服务。严格执行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办理程序,落实政府法律顾问制度,聘请广东义法律师事务所为常年法律顾问,为我局行政复议、诉讼、重大行政决策、规范性文件等提供专业意见,切实提高复议答复、诉讼答辩、规范性文件质量,避免因程序违法或环节缺失引起复议、诉讼或问责的风险。

  下阶段,广宁县自然资源局将进一步全系统干部职工的法律法规学习教育,坚持学用结合,营造良好学法氛围。切实抓好普法教育形式创新,充分利用微信等新媒体各种宣传平台,重点宣传自然资源相关法律法规知识,保障“七五”普法规划向纵深发展。抓好建章立制,进一步完善责任机制,坚持法治教育与法治实践相结合,提高依法行政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