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自然资源厅召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会

时间 : 2019-11-29 15:23:22 来源 : 本网 文号 : 【字体: 【打印】

  11月27日,省自然资源厅党组书记、厅长陈光荣同志主持召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学习会,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及省委十二届八次全会精神,强调要强化制度供给,举全厅之力助推深圳先行示范区建设。

  会议指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是一个严密完整的科学制度体系,但其中具有统领地位的是党的领导制度。自然资源制度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毫不动摇地坚持和巩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就必然要求我们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确保广东自然资源管理各项工作始终沿着总书记指引的方向前进。

  会议强调,要深入学习贯彻落实总书记关于加强耕地保护的重要论述,实行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坚守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目标红线不动摇。要坚持最严格的节约集约用地制度,严控新增建设用地规模,大力推进“三旧”改造,加大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处置力度。要强化国土空间规划监督制度,严肃查处惩治规划实施中的违法违规行为,统筹划定落实三条控制线,将其作为规划产业发展、推进城镇化不可逾越的红线。要强化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制度,引导国土空间开发向绿色、高效、集约、节约转变,严格控制城镇建设占用优质耕地和自然生态空间。要加大违法用地查处整改力度,使“严紧实”的执法监督制度长出“獠牙”,成为不可触碰的高压线。

  会议指出,自然资源部门承担着“两统一”职责,广东自然资源管理法规政策、运行机制、监管体系等“四梁八柱”仍需不断巩固,服务保障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制度、措施有待进一步完善。

  会议强调,要进一步完善和发展生态保护制度。贯彻落实好最严格的生态环境保护制度,加强生态修复顶层制度设计,大力推进国土空间生态保护修复。要进一步完善和发展资源高质量保障制度,助力粤港澳大湾区和深圳先行示范区建设、加快珠三角核心区优化发展步伐、做强做大沿海经济带。要进一步完善和发展资源高效利用制度。健全自然资源产权制度,落实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实行资源总量管理和全面节约制度,加快建立自然资源统一调查、评价、监测制度。要进一步完善和发展资源惠民利民制度,深入推进不动产登记“双提升”,继续完善拆旧复垦和垦造水田制度,不断健全地质灾害防治体系,切实增强民生服务保障能力。要进一步完善和发展“放管服”改革。报请省政府继续委托下放一批自然资源行政审批权限,力争打造一个没有行政审批权的省自然资源厅。

  会议指出,机构改革以来,厅党组聚焦自然资源新职责新使命,大力强化制度供给,先后出台了助推粤港澳大湾区建设19条措施等一系列改革制度。制度制定出台只是万里长征的第一步,遵守和执行才是关键的后半篇文章。

  会议强调,要强化制度意识,严格按照厅党组的部署要求和已出台的制度规定履行职责、行使权力、开展工作,确保在制度的轨道上推进工作。要坚决维护制度权威,把党中央和省委、省政府的各项制度和厅党组各项工作部署一项一项落到实处,不搞变通、不打折扣。要加强制度执行监督。严肃查处把制度当儿戏、把部署当摆设等情形,有效防止“制度空转”“工作不落地”等问题。近日,要成立专班,对厅党组一年来各项部署的落实情况开展督查。要发挥领导干部的表率作用,把制度落实落细落深带动全厅上下形成自觉尊崇制度、严格执行制度、坚决维护制度的良好氛围。

  会议指出,支持深圳建设先行示范区是继建设粤港澳大湾区后,习近平总书记和党中央赋予广东、深圳的又一重大使命、重大任务、重大机遇,要提高政治站位,必须强化制度供给,举全厅之力助推深圳先行示范区建设。

  会议强调,要纵深推进自然资源领域“放管服”改革。继续向深圳委托下放自然资源领域部分省级审批权限,努力做到“应放尽放、能放全放”,支持深圳开展建设项目用地用林用海审批改革,赋予深圳更大的审批空间和改革自主权。要提高用地空间保障能力,争取国家同意,在统筹安排深圳建设用地规模时予以适当倾斜;提高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水平,支持深圳创新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利用模式,打造具备深圳特色的都市田园。要支持深圳优化自然资源资产市场交易制度体系、城市空间统筹利用制度体系、海洋对外开放合作制度体系。

  会上,厅领导余云州、屈家树、张英奇分别联系工作实际作了重点发言。

  厅领导班子成员、厅机关各处室负责同志参加了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