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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印发《关于2020年土地利用计划管理的通知》

时间 : 2020-08-11 15:51:55 来源 : 本网 文号 : 【字体: 【打印】

  8月7日,经省政府同意,我厅印发了《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2020年土地利用计划管理的通知》(粤自然资函〔2020〕592号),明确了我省2020年土地利用计划日常管理工作相关措施。

  一、《通知》的制定背景

  为优化土地资源配置,提升土地资源保障能力和节约集约用地水平,切实保障真实有效投资项目用地,根据《自然资源部关于2020年土地利用计划管理的通知》(自然资发〔2020〕91号)要求,结合我省工作实际,我厅组织印发了《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2020年土地利用计划管理的通知》(文号)。

  二、《通知》主要内容

  《通知》全文共分为三部分,从计划指标保障方式、计划指标安排使用、相关工作要求等3个方面,就我省2020年土地利用计划管理工作作出具体部署。

  第一部分明确计划指标保障方式。一是《通知》明确对纳入国家重大项目清单的项目及纳入《广东省2020年重点建设项目计划》的单独选址的能源、交通、水利、军事设施、产业项目用地,由自然资源部直接配置计划指标。二是对其他项目用地所需计划指标,由各地通过处置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核算计划指标后进行配置。

  第二部分合理安排计划指标使用。一是以自然资源部要求的全省批而未供、闲置土地处置率15%为基数核算计划指标预先安排使用。二是明确省市计划指标保障范围,其中:省指标主要用于保障乡村重点产业和项目等12类民生项目用地和省委省政府有关决策部署用地,市指标主要用于保障各市市政基础设施、产业、商服及住宅等批次项目用地。三是完善计划指标奖惩调整措施。

  第三部分突出计划指标工作要求。《通知》从规范项目用地审批、建立监测预警机制、严格监管考核制度等3个方面,对我省2020年计划指标管理工作提出明确要求。

  三、《通知》的特点

  一是计划指标跟着项目走,对国家重点项目及省级符合条件项目予以倾斜,做到“只要有好项目,就不怕没地用”。

  二是赋予省级人民政府更大用地自主权,对纳入《广东省2020年重点建设项目计划》的单独选址的能源、交通、水利、军事设施、产业项目用地,由自然资源部直接配置计划指标。

  三是计划指标与存量土地处置挂钩,根据存量土地处置情况预先安排计划指标使用,倒逼各地加大批而未供、闲置土地处置力度,从“要指标”向“挣指标”转变。

  四是计划指标由年度固定总量下达改为根据存量土地处置量动态变化。

  四、对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的意义

  《通知》出台是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一手抓疫情防控、一手抓企业复工复产”的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1+1+9”工作部署的重要体现。一方面可增强我省土地管理的灵活性,由省级人民政府自行确定重大项目清单,赋予省级人民政府更大用地自主权,同时以真实有效的项目落地作为配置计划的依据,进一步强化重大项目自然资源要素保障,确保增量安排更精准、更有效,推动交通、能源、水利等重大项目快速开工建设;另一方面深化增量安排与消化存量挂钩机制,通过激励与约束并举措施,既算增量账、更算存量账,发挥新增计划指标的导向作用,倒逼盘活利用存量土地,推动我省经济全面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