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479处大型以上地质灾害隐患点将实现市、县政府领导挂点全覆盖

时间:2020-06-24 11:25:57 来源:本网 文号: 【字体: 【打印】

  近日,为贯彻落实省委常委会会议要求,进一步强化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责任,省实施地质灾害防治三年行动方案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省自然资源厅)印发了《关于建立健全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责任制的通知》。

  《通知》明确,建立全省地质灾害隐患点市、县、镇三级政府领导点对点挂点负责制度。每个地质灾害隐患点都明确具体的行政责任人,由市、县、镇政府领导领导根据隐患点威胁人数情况分别挂点负责。特别是全省479 处威胁 100 人以上的地质灾害隐患点,由所在地级以上市、县(市、区)政府领导作为行政责任人挂点负责。市、 县( 市、 区) 领导挂点情况在当地政府网站上公布,并将各挂点领导在地质灾害隐患点警示牌上显示。

  《通知》要求,各地要迅速贯彻落实省委的决策部署, 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切实加强对本地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组织领导,确保辖区内地质灾害防御措施落实到位,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通知》指出,各地级以上市、县( 市、 区)人民政府要进一步落实各级政府的地质灾害防治职责,重点要落实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把地质灾害防治纳入政府日常工作的重要内容,做到年初有部署、年中有督查、日常有巡查、年底有总结。每年市县政府要听取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情况汇报,研判本地区地质灾害防治形势,提出防御措施,解决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确保汛期期间地质灾害防御工作落实到位。要制定并组织实施地质灾害防治三年行动方案,加强地质灾害隐患点综合治理和民生实事办理, 确保如期完成任务。

  二是加强统筹协调。组织自然资源、应急、财政、住房城乡建设、水利、交通、农业农村、文化和旅游、教育、卫生等部门落实地质灾害防治责任,建立信息共享、协调联动的长效机制。

  三是加强群测群防。要建立镇村网格化管理责任制,按照地质灾害群测群防体系建设要求,对镇村山边房屋、削坡建房开展地质灾害风险评估,划分风险等级,纳入群防群防范围。在强降雨期间, 按照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信息, 分级做好地质灾害防御工作,特别是受威胁群众撤离避险工作。

  四是加强源头管控。在国土空间规划编制中,科学安排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引导各项建设选址尽量避让地质灾害风险较高地区。将地质灾害隐患排查和风险区划结果作为基础设施或重大工程建设的基础依据。建立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制度,对确需在地质风险较高地区开展的乡村建设、 城镇建设、铁路公路建设以及水利水电工程建设等人类工程活动,开展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提前采取综合治理措施。

  五是加强资金投入。加大地质灾害防治力度,将本地区地质灾害综合治理、镇村群测群防专管员补助等相关防治资金列入本级财政预算,确保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任务如期完成。

  六是加强宣传培训。组织开展地质灾害防治科普宣传, 进一步提高公众识灾防灾意识,增强主动避险和自救能力。 加大对地质灾害群测群防员的培训,提高巡查监测和应急处置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