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厅属动态】省矿产资源储量评审中心承接矿产资源储量评审备案工作

时间:2020-06-01 14:52:00 来源:本网 文号: 【字体: 【打印】

  5月26日下午,在有关处室、单位领导的见证下,广东省矿产资源储量评审中心负责人郑重地从广东省自然资源厅矿产资源管理处负责人手中接过了“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储量评审备案专用章”,标志着省自然资源厅正式将矿产资源储量评审备案工作委托给评审中心承担。

  据悉,矿产资源储量评审备案工作是国家掌控资源家底、维护国家资源权益、保护与合理利用矿产资源的基础性工作,一直是一项政府职能。从2020年5月1日起实施的《自然资源部关于推进矿产资源管理改革若干事项的意见(试行)》明确提出:要“简化归并评审备案和登记事项,缩减办理环节和要件,提高行政效率”。“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可委托矿产资源储量评审机构根据评审备案范围和权限组织开展评审备案工作”。为贯彻落实文件精神,推进“放管服”改革,广东省自然资源厅迅速行动,5月14日即专门发文委托评审中心承担矿产资源储量评审备案工作。

  在随后召开的评审中心相关工作会议上,评审中心负责人强调,将评审备案工作委托给评审中心承担,体现了省厅深化改革的责任担当,也体现了省厅对评审中心工作的重视和信任。同志们纷纷表示,要切实提高思想认识,增强使命感和责任感,高标准完成好储量评审备案工作,为广东实现“四个走在全国前列”、当好“两个重要窗口”作出应有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