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明确今年地质灾害重点防范时段和区域 4月15日-10月15日为地质灾害重点防范期
5月7日,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省自然资源厅印发《广东省2019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明确今年地质灾害重点防范时期为4月15日-10月15日,重点防范区为粤东西北山地丘陵区的地质灾害高易发区,特别是农村削坡建房地段及珠三角工程活动强烈地区等。
根据预测,今年5-6月、8-9月可能是广东地质灾害最严重时期,应注意粤北、粤西、粤东北部山地丘陵区强降雨引发崩塌、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特别注意农村削坡建房地段。
而10-12月降雨偏少,导致地下水位下降,应注意粤北、粤西等可溶岩地区发生岩溶地面塌陷,特别要注意防范重大地下工程施工(采矿、地铁)抽排地下水的叠加影响,引发地面塌陷和地面沉降等地质灾害。
从区域上看,2019年全省重点地质灾害预防区包括全省51个山区县(市、区);重点预防地段为位于地质灾害易发区内正在施工建设的广州、佛山、深圳、东莞、惠州、珠海等市地铁沿线及轻轨交通网。同时,433处威胁100人以上的地质灾害隐患点被确定为重大地质灾害隐患点,其中威胁1000人以上的45处地质灾害隐患点被作为重点防范对象。
《方案》强调,要切实加强对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领导,严格落实责任,构建合力,通过加强会商,实现汛期防灾减灾信息交流互通。要充分发挥地质灾害群测群防作用,通过发放地质灾害防灾避险明白卡,使处在地质灾害隐患点的群众做到“自我识别、自我监测、自我预报、自我防范、自我应急、自我救治”,增强社会公众自救互救和防灾避险的能力。
在资金保障方面,按规定安排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配套资金,加快对危害性大、影响严重的地质灾害隐患点进行勘查治理或搬迁避让,实现珠江三角洲地区每年地质灾害隐患点搬迁与治理的比例不低于15%、其他地区不低于10%的目标,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根据统计,2018年全省共发生地质灾害230起,其中滑坡59起、崩塌157起、泥石流4起、地面塌陷8起、地面沉降2起,造成10人死亡,1人受伤,而导致人员伤亡的地质灾害事故均发生在削坡建房区域。
与往年相比,今年的《方案》把严防削坡建房诱发地质灾害置于更加重要的位置,强调要重点对削坡建房引发灾害隐患情况进行排查,从源头上有效遏制削坡建房引发地质灾害的发生。省直有关部门要做好削坡建房风险防控和综合整治工作,指导各地明确削坡建房监管分工责任,各地级以上市、县(市、区)政府,要认真履行削坡建房防控和综合整治工作的主体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