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厅召开农村地籍调查约谈会 明确要求八月底完成省级成果检查工作
2018年8月6日下午,厅党组成员、副厅长李俊祥同志在厅主持召开省农村地籍调查工作约谈会,对佛山、韶关、梅州、惠州、湛江、肇庆、清远和揭阳等8个地级市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分管领导,以及武江区、曲江区、顺德区、遂溪县、雷州市、端州区、怀集县、龙门县、兴宁市、连南县和榕城区等11个县(市、区)国土资源主管部门主要负责人、分管领导进行约谈。
约谈会上,省厅首先通报了全省农村地籍调查成果上报及省级检查情况。截至约谈会前,全省114个开展农村地籍调查工作的地区都已将农村地籍调查成果报送省级检查。其中,有76个通过省级复检及预建库检查,38个未通过省级检查。此次8个地级市和11个县(市、区)被约谈的主要原因是成果未及时上报、自检不合格仍强行上报、多次整改仍不合格以及调查范围未达到全覆盖的要求等。
约谈会上8个地级市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分管领导就所辖各县(市、区)目前农村地籍调查工作情况作了汇报,详细分析了被约谈和成果未通过省级检查的地区农村地籍调查工作推进不力、进展较慢的原因,并对上报合格成果的期限作出承诺。
李俊祥副厅长最后对全省农村地籍调查下一步工作提出以下要求:
一是要充分认识农村地籍调查工作的重要性。其成果将直接或间接地影响我省三大攻坚战、乡村振兴和宅基地管理等重大政策措施的制定和落实,也将影响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中村庄用地内部地类的打开工作。各地要提高认识,真正重视该项工作,并切实抓好抓实。
二是要狠抓整改措施,切实保障成果质量。各地级市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要切实发挥统筹、督促作用,调查成果的组织方式、数据结构、内容形式等必须满足省厅的相关要求。调查成果未完全覆盖调查范围的,应尽快利用遥感影像及土地利用现状数据库开展比对工作,差缺补漏,完善调查成果;同时要尽可能把问题在地方自检阶段发现、解决、完善,不要带病上报,避免反复。
三是明确了报送的时间要求。对于目前调查成果不合格的地区,8月底前必须汇交合格的调查成果,8月底前未汇交合格成果的,省厅将进行第二次约谈会,并直接约谈市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主要负责人。
四是采取措施,进一步强化地籍等基础工作的管理力度。今后,对于没有按时完成农村地籍调查工作以及其他地籍管理和不动产登记相关工作(如不动产登记存量数据整合等)的县(市、区),省厅将在省建设用地报批系统中予以限制,暂停其建设用地报批工作,直至相关工作完成为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