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21-2025年)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一次信息公示
矿产资源是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物质基础,为科学部署地质勘查、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与保护工作,保障矿产资源安全稳定供应,促进矿业转型升级和绿色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及其配套法规和《全国矿产资源规划(2021-2025年)》《广东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等文件精神,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委托广东省地质调查院编制《广东省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21-2025年)》。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等有关要求,为让公众充分了解本项目,接受全社会公众的监督,确保规划实施能实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三者的协调统一,现就该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进行信息公示,征求公众意见。
一、规划概况
规划名称:《广东省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21~2025年)》
规划年限:2020年为基期,以2025年为目标年,展望至2035年
规划范围:广东省所辖行政区域
1、规划目标:到2025年,全省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利用与保护取得显著进展,开发集约节约高效利用水平明显提高,矿山经济效益、环境效益和社会效益大幅度提升,基本形成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与环境保护协调的绿色矿业发展新格局。展望2035年,全面建成以绿色勘查、绿色矿山开发利用与保护为基础的绿色矿业新体系,资源综合利用水平达到较高标准,矿业系统基本达到高质量发展要求。
2、总体内容:包括勘查开发保护区域布局、重要矿种勘查开发方向及规划分区管理,矿产资源调查评价与勘查,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与保护,绿色矿业及高质量发展,重大工程及规划实施保障等。
二、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和工作内容
1、前期调研:野外踏勘,收集有关资料,重点规划区块生态环境现状调查,以及与广东省矿产资源有关资料的收集整理。
2、报告编写:包括总则、广东省矿产资源开发回顾性分析、规划分析、环境及生态现状调查评价、环境影响识别与评价指标体系、规划实施生态环境压力分析、资源环境承载力分析、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规划方案综合论证和优化调整建议、环境影响减缓对策和措施、环境管理与跟踪评价、评价结论等。
3、公众意见征询:环评期间,将由环评委托单位以问卷调查方式向区域内有关单位、专家、个人征集规划实施的意见或建议;报告书初稿完成后,由环评委托单位通过媒体或网站公示环评结论及报告书简本获取方式,再一次征询公众意见,并在报告书送审前客观的回应公众意见。
4、报告提交:提交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审查。
三、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您对本次规划的了解程度及态度;2、您认为该规划的实施对地区经济和社会发展的作用;3、根据您掌握的情况,表明对该规划所涉及区域生态环境质量的看法;4、规划实施对您生活的影响以及对规划实施可能造成的环境影响的意见;5、从环保角度出发,您对该规划持何种态度,简要说明原因;6、您对该规划及相关矿产资源项目环保方面的建议和要求。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任何单位或个人若对本项目及环评工作内容有宝贵意见或建议,可通过邮件、电话、传真、信件等方式向环评委托单位或评价机构反馈意见,以便在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开展过程和今后建设中采纳落实。
五、环评机构名称及联系方式
广东智环创新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相工
电话:020-83514617 传真:020-83514617
电子邮件:peia_gd@foxmail.com
地址:广州市东风中路335号环保大厦2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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