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拆旧复垦为乡村振兴筹措资金超15 亿

时间:2019-04-26 14:29:19 来源:本网 文号: 【字体: 【打印】

  2018 年,广东在全省范围内创新开展农村拆旧复垦工作,力争在十年时间内将全省农村旧住宅、废弃宅基地、空心村等闲置建设用地实施整治复垦为农用地,将腾退出来的建设用地指标优先保障所在村建设需要后,节余部分在全省公开交易。自2018 年12 月首批复垦指标公开交易以来,截至目前,全省共交易拆旧复垦指标3050 亩、金额15.85 亿元。拆旧复垦“以地生财”“点土成金”,通过资源资产化,打通了以工补农、以城带乡的通道,在促进耕地保护和节约集约用地的同时,美了乡村、富了农民,得到人民日报、新华社充分肯定和广泛报道。总结我省拆旧复垦做法,主要是建立了四个方面的机制:

        一是建立复垦指标全省流转机制。拆旧复垦建立了统一的拆旧复垦指标交易平台,允许复垦指标在全省公开交易流转。同时,设立50 万元/亩最低保护价。该机制促进了土地要素在全省范围内按照市场规律合理分配,确保了复垦指标价值充分显化,让拆旧复垦工作“有利可图”。

        二是建立贫困地区优先保障机制。优先交易全省2277个省定贫困村,以及原省扶贫开发重点县、少数民族自治县、原中央苏区、海陆丰革命根据地的34 个县(市、区)拆旧复垦形成的复垦指标。截至目前,全省通过拆旧复垦腾挪出的指标主要来自粤北梅州、韶关及粤西茂名地区,指标购得方集中在广州、佛山、惠州、肇庆等珠三角地市。该机制激发了欠发达地区开展拆旧复垦工作的积极性,有力促进了我省扶贫攻坚工作。

        三是建立指标挂钩机制。实行商业等经营性用地与拆旧复垦挂钩制度,自2018 年1 月1 日起,在珠三角地区9 个地级以上市(不含龙门县等9 个县市)范围内出让商业、娱乐和商品住宅等经营性用地(不含“三旧”改造用地)要与全省农村建设用地拆旧复垦形成的复垦指标挂钩,没有复垦指标或复垦指标不足的,不得出让商业、娱乐和商品住宅等经营性用地使用权。该机制促使城镇发达地区向承担生态保护、耕地保护的农村欠发达地区购买复垦指标,落实相关补偿,使农村充分共享城市发展红利。

        四是建立指标收益分配机制。复垦指标交易所得扣除成本后,按照5%、5%、15%和75%的比例分配给县级财政、镇级财政、土地所有权人和土地使用权人。其中,政府所得收益全部用于美丽乡村建设和脱贫攻坚。该机制充分调动了各方工作积极性、主动性,特别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不仅在指标收益中得大头,而且从美丽乡村建设中受益。

        下一步,省自然资源厅将加大工作力度,优化激励机制,完善政策体系,加强对市县工作指导和技术支持,争取到2020 年全省拆旧复垦3 万亩,更大力度为乡村振兴筹措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