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国土资源厅实施“放管服”改革后 审批提速30%以上
今年1月,我厅按照省委省政府的工作部署,深化“放管服”改革,将18项行政职权调整给部分地级以上市。各地普遍反映这次改革力度大,委托下放的事项“含金量”高,特别是用地报批、用地预审、“三旧”改造等行政职权调整,大大提高了行政效能,相关审批事项较之前提速30%以上。为确保地方“接得住、管得好”,我厅多措并举、多点发力,明责任、定规则、抓培训、严监管,确保土地管理秩序持续向好。
一是明责任。制定18项行政职权事项委托下放实施方案,依法与职权承接单位签订委托协议和承诺书,印发省级国土资源行政职权事项实施通告,细化委托事项,划分责任范围,明确下放事项由承接单位承担实施该行政行为所产生的全部法律责任,委托事项由委托行政机关依法承担受托行政机关在委托权限范围内实施行政行为所产生的法律责任。
二是定规则。制定用地报批、用地预审等操作手册和材料范本,明确办理条件、材料清单,规范审批流程、审查标准。严格省下发的专用章、专用文号、公文稿纸管理,防范行政风险。实行并联审批,将林地、社保与用地报批脱钩解绑,不再互为前置条件。统一使用省基础地理信息平台和“报件宝”审查系统,确保基础数据一致、审核结果相同。
三是抓培训。开展大规模轮训,先后组织开展了4批2000余人次的业务培训,并派出业务骨干前往肇庆等地“上门授课”。实行对口指导,厅业务处室党支部与市县国土部门党支部挂钩结对“点对点”帮带,厅业务骨干分片定向对接包干负责;对力量薄弱的清远、湛江等市县,从厅机关抽派5名业务骨干挂职蹲点指导。全国“两会”召开期间,厅领导班子成员分别带队赴全省21个地市现场答疑解惑,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难题。
四是严监管。推动建立事中事后监管和责任追究机制。部署开展对委托下放审批职权事项检查和评估工作,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密切把控权力运行状况。推进建设全省统一的审批系统,实现全流程在线审批、在线监管,确保过程可查、结果可控、违规可究。实行审批结果备案和向社会公开制度。下一步,我厅将在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下,继续提高效率、优化服务、防控风险,不断深化国土资源领域“放管服”改革,以更有效的“管”促进更大的“放”和更优的“服”,为我省“四个走在全国前列”助力加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