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已复绿矿山石场470公顷完成年度任务的117.5%

时间:2018-12-05 16:53:12 来源:广东省自然资源厅 文号: 【字体: 【打印】

  今年以来,省自然资源厅按照省政府工作部署大力推进矿山石场治理复绿工作,截至目前,已完成矿山石场治理复绿470公顷,比年初省政府下达的400公顷任务多出了70公顷。

  数据显示,广东今年已投入矿山石场治理复绿资金2.63亿元。其中,中央和省级财政投入0.42亿元,市县财政投入0.97亿元,矿山企业投入1.20亿元,其它0.04亿元。

  据悉,矿山石场治理复绿的重点项目共有6类。其中,易引发或存在地质灾害隐患的、自然保护区等区域内已关闭的、“三区两线”附近的、历史遗留的裸露矿山石场等均被列为重点对象。

  在明确责任主体方面,广东规定,实施责任主体已经灭失的矿山石场治理复绿项目,由所在地县级以上政府负责治理复绿;国有矿山企业遗留的治理复绿问题,由当地政府与矿山企业协商解决;其它生产和新建矿山的治理复绿问题,由矿山企业负责。

  为确保复绿质量,广东严控验收环节,并派出由省自然资源厅、省生态环境厅等部门组成的督查组,对部分重点地区推进矿山石场治理复绿工作情况开展督导检查。

  根据《广东省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规划(2015-2020)》,广东力争到2020年,实现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对环境的影响破坏得到有效控制,历史遗留的矿山地质环境问题逐步得到治理,全省矿山地质环境质量整体向好发展等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