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地质灾害防治三年行动动员部署暨汛期地质灾害防御工作会议召开

时间:2021-04-01 09:14:32 来源:本网 文号: 【字体: 【打印】

3月31日,为加快推进省地质灾害防治三年行动2021年各项工作任务,部署落实汛期地质灾害防御工作,广东省实施地质灾害防治三年行动方案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省自然资源厅)组织召开2021年地质灾害防治三年行动动员部署会议暨汛期地质灾害防御工作会议。省实施地质灾害防治三年行动方案联席会议副召集人、省自然资源厅党组书记、厅长陈光荣同志出席会议并讲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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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指出,2020年,全省各地强化组织领导,狠抓地质灾害防治三年行动工作任务落实,共完成避险搬迁1244 户、工程治理勘察设计或施工1265处(其中大型以上隐患点305处),部署实施465处大型以上地质灾害隐患点专业监测,减少受威胁群众9.6万人,减少潜在经济损失26.8亿元,超额完成省地质灾害防治三年行动和民生实事综合治理任务。


2020年汛期地质灾害发生数量、造成人员死亡数和直接经济损失,分别较上年同期减少了29%、59%和74%,成功避让地质灾害4起,避免人员伤亡95人


会议强调,2021年是庆祝中国共产党百年华诞和“十四五”开局奋进新征程的重要时刻,“三年行动”也步入承前继后的关键一年。全省自然资源系统要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部署要求,按照“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工作理念,继续打好地质灾害防治攻坚战,继续坚持汛期防御和综合治理“两手抓、两并重”,加快推进地质灾害防治三年行动,认真完成“组织实施1000处地质灾害隐患点专业监测、200处大型及以上隐患点工程治理施工、3000处中小型隐患点综合治理”的任务目标,以做好五个“抓落实”最大限度保障好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为庆祝建党100周年营造安全稳定的环境,为推动我省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中走在全国前列、创造新的辉煌贡献更大力量。


强化领导抓落实。各市、县政府要切实负起主体责任,主要领导要亲自谋划部署,分管领导要实地督战、及时协调解决重大问题,充分发挥联席会议制度(领导小组)和领导干部挂点负责制度的作用,合力推动工作有效开展。挂点领导干部要到隐患点现场开展实地调研指导,并组织相关部门抓紧实施,确保尽早完成挂钩联系隐患点的综合治理。


齐抓共管抓落实。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涉及多领域、多线条,需要各部门加强协调、共抓落实。各地各有关部门要通力合作、协同推进各项重点任务实施,形成齐抓共管、群防群治的地质灾害防治新格局,确保各项工作任务有序推进。


强化督导抓落实。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加强调研指导,及时协调解决实施过程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严把项目工程施工质量,加强督办。定期开展综合治理项目质量检查,确保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省将对组织不力、进展缓慢、成效不明显的地区进行通报约谈。


清正廉洁抓落实。各地各有关部门要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切实增强廉政意识和风险意识,加强项目资金监管、工程质量管控和人员廉政教育,确保资金使用廉洁、高效,项目实施规范、安全,经办人员干成事、不出事,切实把地质灾害防治工程打造成“阳光工程”“廉洁工程”。 


凝聚合力抓落实。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网络媒体、微信微博等媒介,广泛开展地质灾害防治“进村入户”系列宣传活动,多形式、多渠道宣传普及地质灾害防治知识,营造有利的舆论环境,争取社会各界的广泛支持。


会议强调,各地要提早谋划部署,以极端负责的态度全力抓好今年汛期地质和海洋灾害防御工作,严阵以待、未雨绸缪。要严格落实早信息更新、早防灾培训、早巡查排查、早监测预警、早分析研判、早科普宣传等“六早”要求,持之以恒将各项防御工作抓实抓细抓具体。

会上观看了2020 年广东省地质灾害防治三年行动工作成效专题汇报片,省自然资源厅党组成员、副厅长余云州同志通报了2020年地质灾害防治三年行动和省民生实事进展情况以及2021年工作计划。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相关负责人通报了削坡建房风险点综合治理进展情况,并对下一步工作提出要求。会议由省自然资源厅二级巡视员王祖华同志主持。


会议在省自然资源厅设立主会场,在各市、县(市、区)自然资源部门设立分会场,邀请各地级以上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分管负责同志参会。省自然资源厅、住房城乡建设厅、教育厅、财政厅、交通运输厅、水利厅、农业农村厅、文化和旅游厅、应急管理厅、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地质局、核工业地质局等成员单位有关负责同志,有关地勘单位和省地质灾害防治协会相关负责同志参加了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