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厅召开“三旧”改造工作座谈会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切实做好新出台政策解读及委托行使审批权政策讲解工作,提高市县业务能力,推动“三旧”改造工作提质增效,省国土资源厅于4月10日、4月12日分了两组召开“三旧”改造工作座谈会。全省各市、县(区)“三旧”改造主管部门200余人在座谈会上进行了深入的学习和充分的讨论。
会上,省厅相关负责人介绍了“三旧”改造工作动态及新要求;解读了《广东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深入推进“三旧”改造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粤国土资规字〔2018〕3号)等政策文件;讲解了委托行使“三旧改造涉及征地审批权有关要求;各地参会人员也围绕委托行使审批权、“三旧”改造地块数据库(如权力下放后的入库审核及备案要求等)、连片改造(如从用地布局、基础设施配套等方面支持连片改造的政策)、支持实体经济发展及科技创新(如利用税收、安全、环保、消防等手段倒逼促进旧厂房改造升级政策)、历史文化保护、项目监管等方面提出意见建议。
同时,为加强日常工作的联系和指导,切实做好委托行使“三旧”改造涉及征地审批权的衔接工作,省厅建立分片区指导机制。将全省21个地市分为三个片区,每个片区指定一名联络员,片区联络员对片区内各市“三旧”改造标图建库入库审核、审批(审核)职权委托实施衔接、委托职权实施程序、用地报批组卷及审核、项目监管系统填报审核等方面进行指导,及时解答市县在“三旧”改造工作中遇到的问题。
会议要求,大家要认真学习,准确把握政策内容,切实提升业务能力,为我省“三旧”改造工作作出更大贡献。一是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努力开创“三旧”改造工作新局面;二是准确领会新文件精神,尽快展现“三旧”改造工作新成果;三是接稳委托下放的审批职权,不断提高“三旧”用地报批工作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