贯彻落实环保督察反馈意见 进一步开展涉及自然保护区整改工作

时间:2018-02-12 11:01:36 来源:广东省国土资源厅 文号: 【字体: 【打印】

  近期,环保部华南督察局何向红副局长带领督察组,对我厅开展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情况进行督察座谈。何向红副局长充分肯定了我厅整改工作取得的成效,同时还指出我厅仍存在以下问题:一是2013年以前发证涉及自然保护区的矿业权和2013年以后发证涉及市县级自然保护区的矿业权,需要加快推进整改工作;二是我省部分地质遗迹类自然保护区存在管护不到位的情况,尤其是潮安海蚀地貌省级自然保护区、河源恐龙化石省级自然保护区和怀集桥头燕岩省级自然保护区存在突出问题,建议我厅开展监督检查,并将有关情况报告省政府。

  为贯彻落实环保督察组反馈意见,深入开展涉及自然保护区相关整改工作,我厅迅速对2013年以前发证和已掌握的与市县级自然保护区重叠且未进行整改的已设采矿权进行梳理,并要求各地立即进行核实,按照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全面退出自然保护区”的要求,制定整改方案报所在地人民政府审定后,实施关闭矿山、扣减矿区范围等整改措施,切实做好涉及自然保护区内已设采矿权的清理整改工作。

  同时,我厅继续做好涉及自然保护区的省、市级发证探矿权的清退工作。其中,涉及国家和省级自然保护的探矿权加大督导清退力度,市县级自然保护区待勘界工作完成并发布权威矢量数据后,再开展涉及市县级自然保护区探矿权的清退工作。

  结合督察组反馈问题和“绿盾2017”专项行动发现的存在问题,我厅将在2月份对6个省级以上地质遗迹类自然保护区开展监督检查,切实履行好我厅对省级以上地质遗迹类自然保护区的业务指导和监督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