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全面推动农村拆旧复垦工作促进美丽乡村建设和脱贫攻坚
为探索城乡融合发展新路径,打好精准脱贫攻坚战,促进美丽乡村建设,广东省政府近日印发了《广东省全面推进拆旧复垦促进美丽乡村建设工作方案(试行)》,将在全省范围内推动农村拆旧复垦工作,力争在十年内全面完成全省农村旧住宅、废弃宅基地、空心村等闲置建设用地的拆旧复垦,以促进扶贫开发和易地扶贫搬迁,有效解决农村建设用地闲置等问题。
根据试行方案要求,自2018年1月1日起,在珠三角地区9个地级以上市(不含龙门县等9个县市)范围内出让商业、娱乐和商品住宅等经营性用地(不含“三旧”改造用地)应当与全省农村建设用地拆旧复垦形成的复垦指标挂钩:没有复垦指标或复垦指标不足的,不得出让商业、娱乐和商品住宅等经营性用地使用权。
广东将编制村庄规划,通过拆旧复垦全省农村旧住宅、废弃宅基地、空心村等闲置建设用地,将复垦腾退出来的建设用地指标(简称“复垦指标”)优先保障所在村建设需要后,节余部分以公开交易方式在省内流转用于城镇建设。2277个省定贫困村,以及韶关市乳源瑶族自治县等34个县(市、区)拆旧复垦形成的复垦指标将保障优先交易。所得收益将主要用于美丽乡村建设和脱贫攻坚。
省国土资源厅正会同相关部门制定具体拆旧复垦管理办法,建立健全交易平台和交易规则,拟订复垦指标交易最低保护价,监督各地级以上市落实商业等经营性用地出让与拆旧复垦挂钩制度,指导广州耕地储备指标交易中心开展复垦指标交易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