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需进一步重视地灾防治体制机制建设
2017年,我省多次遭受台风及强降雨袭击,由于我厅强化主动防灾意识,不断完善地质灾害综合防治体系,扎实做好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最大限度减少了人员伤亡。与2016年相比,2017年我省地质灾害发生的数量、死亡人数和直接经济损失分别减少了28%、91%和73%。2017年是我省历史上地质灾害造成死亡人数最少的年份,全年共发生地质灾害154起,其中崩塌90起、滑坡49起、泥石流2起、地面塌陷11起、地面沉降2起,共造成2人死亡,1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1186.3万元。
2017年我省发生的地质灾害99%为小型灾害,其中90%为崩塌、滑坡灾害,且发生的区域、时间较为集中,主要在5月至7月,发生于广州、韶关、梅州和潮州等市。
在推进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过程中,我省还存在体制机制不够完善,应急管理机构不健全,人员编制少、经费和技术力量不足等问题。因此,我省需要进一步重视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立足标本兼治,切实提升我省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水平:一是积极推进国土资源部门与地质队伍的战略合作,制定合作框架,全面推进地质队伍人员到基层国土资源部门挂职或提供技术服务。二是进一步加强市、县两级地质灾害应急管理机构建设,推进市、县两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在地质环境管理机构基础上设立或加挂“地质灾害应急管理办公室”。三是修订完善各级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推动各部门共同落实地质灾害应急责任。四是拓宽资金投入渠道,切实解决地质灾害隐患治理资金保障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