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化顶层设计,积极谋划广东省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工作

时间:2017-12-12 11:02:43 来源:广东省国土资源厅 文号: 【字体: 【打印】

  土地调查是一项重大的国情国力调查,是查实查清土地资源的重要手段。为切实做好广东省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工作,省国土资源厅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筹备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厅筹备组”)早谋划、早动手,积极开展顶层设计,明思路、定原则、确重点、落责任,研制我省总体方案。

  根据国家要求和我省实际情况,厅筹备组研究提出先内后外、省级统筹的工作思路。所谓先内后外,是指基于遥感影像、大比例地形图、城镇地籍调查等资料,先在内业开展土地利用现状预判,然后在外业对预判结果进行核实修正和补充完善,减轻整体工作量、提高工作效率。同时,内业预判结果对外业也是质量约束,有利于提高土地调查成果质量。所谓省级统筹,是指强化省级管控和资源统筹力度,充分发挥省级技术和数据优势,凡是共性、适合批量处理的尽量由省级组织解决,省级不能或者做起来成本比较高的由市、县来完成,最大限度减轻市县压力、减少人为因素干扰。

  厅筹备组认为,开展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应继承和发扬第一次、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和历年土地变更调查的经验做法,坚持“自上而下,统一标准”、“省级统筹,分级负责”、“整合资源,全面调查”的工作原则,全面查清我省土地利用现状和土地权属状况。省级主要负责制定标准规范、准备基础数据、内业预判和检查督促指导,对全省调查成果质量负总责。市、县(市、区)主要负责外业实地调查、本级成果整理建库,对本级调查成果的真实性、合理性和时效性负主体责任。

  为保障工作顺利进行,厅筹备组组织编写编制第三次全国调查省级调查经费预算,并申请纳入政府财政预算;提请省政府成立以分管省领导为组长的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领导小组,召开全省动员部署会议;组织开展村级界线上图、城镇村地类打开等三个方面10个项目的研究。

  据悉,广东省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总体方案目前已经完成征求意见工作,待与全国总体方案对接后,正式上报省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领导小组审查后印发实施。